根据泸市人社办〔2020〕27号,泸县疫情期间一次性求职补贴,现经用人单位(个人)申报、泸县就业局初审、进行补贴前公示,公示5日。本次符合条件企业1家、涉及员工1人,详细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企业安置人员就业情况、工资发放如有不实情况,可在 2025年1月6日前拨打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补贴标准为岗位补贴600元/人。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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