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财社〔2019〕38号和泸市财社〔2019〕146号文件规定,11月1日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社保补贴经用人单位申报、泸县就业局初审,现进行补贴前公示;本次拟补贴共涉用人单位33家、144人;岗位补贴标准1970元/人.月;社保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安置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安置人员就业情况、工资发放如有不实,可在 2023年11月7日前拨打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人社局审核后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泸县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社保补贴.xls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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