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月23日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经用人单位申报、泸县就业局初审,现进行补贴前公示;本次拟补贴共涉用人单位1家、24人;补贴标准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商不超过20万元;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安置人员就业情况、工资发放如有不实,可在 2023年3月1日前拨打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人社局审核后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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