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本人申报、社区初审、镇(街道)复核、泸县就业局审核,现进行补贴前公示;本次拟补贴共涉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205人;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实际缴费金额的2/3;最高不超过100%档(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灵活就业人员如存在就业不实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可在 2022年1月18日前拨打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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