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146号)和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文件精神,泸州市电子机械学校、泸州市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见习补贴经用人单位申报,县就业局审核,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
凡对上述认定结果有意见的单位、个人,请及时实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就业局反映,电话:0830-8183775、8189640。
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由县就业局财务股予以补贴;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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