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1月12日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经用人单位申报、泸县就业局初审,现进行补贴前公示;补贴标准为岗位补贴1650元.人/月,社保补贴为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及监督电话:安置人员就业情况、工资发放如有不实,可在 2021年11月19日前拨打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人社局审核后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gs--202年3季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总表-副本.xlsx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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