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市人社办〔2020〕15号文件精神,疫情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现经用人单位申报、泸县就业局初审,现进行补贴前公示,公示期7日。本次符合条件单位共7家、涉及人员36人,详细信息见附件。
安置人员就业情况、工资发放如有不实情况,可在 2021年11月4日前拨打监督电话。监督电话:8183775、8189640。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划拨资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组织力量予以逐一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疫情期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第五批).xlsx
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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