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杜绝校园欺凌”主题宣讲活动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守护美好校园” 集中签约仪式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加强共青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3月1日,泸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杜绝校园欺凌”主题宣讲活动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守护美好校园”集中签约仪式在得胜镇顺河学校举行,团县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泸县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和云龙镇学校小学教育共同体相关负责人,以及顺河学校全体师生共700余名参加活动。
活动在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默剧表演中拉开序幕,随后县法院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杜绝校园欺凌”主题宣讲,宣讲内容丰富、形式灵活,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学生们学会了如何自护。
活动上,团县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民政局与云龙镇学校小学教育共同体举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守护美好校园”集中签约仪式。仪式结束后,云龙镇学校小学教育共同体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并向有关部门(单位)、心理专家咨询有关未成年人教育及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有关知识。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责任。接下来,团县委将以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为契机,充分挖掘整合县内资源和力量,广泛动员全县各级共青团、少先队充分发挥自身组织优势,深化打造一批贴合未成年人成长发展需求的工作项目,探索实施生命健康守护、心理健康守护、法治意识提升等5大行动,积极构建形成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协同高质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格局,积极助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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