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枫率队到海潮镇督导森林防灭火、河长制、田长制等相关工作 来源:县检察院 郑朱浩 发布时间:2024-12-30 16:37:5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2月27日,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枫到海潮镇督导森林防灭火、河长制、田长制等相关工作。县检察院、海潮镇相关负责人陪同。在尖山村,陈枫通过入户了解、查看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陈枫强调,要持续规范污水处理、排放和垃圾整治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守护好绿水青山。要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村民的防灭火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森林火灾事故。要持续关注群众问题诉求,多方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智能标签: 陈枫 率队 海潮镇 督导森林防灭火 河长制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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