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省文明办创建协调处处长聂颖率队到我县检查考评县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阮小梅,市中院副院长陈春,县委副书记、医药园区党工委书记张学彬,县法院院长谢杰陪同。
聂颖一行先后来到县法院百姓法律书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沁园”法治文化广场、“爱党爱国铭记馆”、荣誉室、院史陈列室、法官沙龙等阵地,实地查看了相关设施场所建设工作,并同步进行了文明单位创建软件资料检查、职工问卷调查。
随后,聂颖一行就县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进行座谈,并观看了创建文明单位汇报片《法护龙城 德润民心》。
谢杰对县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汇报;阮小梅、陈春、张学彬还就县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补充介绍。
聂颖对泸县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一是着力找差距,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细化档案资料,做实文化软实力;二是重在抓常态,要重视创建过程,建立一套科学有序的创建常态化机制,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创建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在活动中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三是贵在抓创新,要结合法院行业特点,探索有力的措施,积累丰富的经验,通过培育新亮点、打造新品牌、树立新典型,增强创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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