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泸县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执法监管工作会。县政协研究室、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分管领导、自然资源所所长、乡村振兴办主任、先行试点村村支部书记参会。
会议就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执法流程、监管责任落实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要严格遵守“四个一律”要求, 即“对新增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强占多占的一律拆除,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案件调查中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一律移送纪委监委机关”; 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做到依法审批、主动作为;要健全网格化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将违法建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网格化监管弄虚作假、迟报瞒报等违规行为进行重处,坚决杜绝甩手掌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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