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召开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约谈和警示教育会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王晓燕 发布时间:2024-06-27 16: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6月27日,泸县召开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约谈和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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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各地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宣讲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义务和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宣读了《致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一封信》。

会议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质量安全底线。要时刻紧绷质量安全弦,严把进货关,坚决不进购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明码标价,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会议签订和发放了《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自律承诺书》、《关于购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消费提示》各7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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