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梯关系大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电梯使用安全,遏制和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守护群众出行“第一步”。
一、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实施“安心乘梯”守护行动,通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电梯安全“你点我检”行动等工作,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权责范围内的电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确保事故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消除,坚决杜绝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梯对讲无人接听、电梯“带病运行”等问题出现,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目前,全县160家电梯使用单位,11家电梯维保单位已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二、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维保质量。
开展电梯维保公司专项督查,邀请省、市专家对维保公司开展证后督查,规范维保公司维保行为。目前,泸县电梯维保公示率达到98%以上。开展全覆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电梯维保单位的单位资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加强对城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进行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查电梯检验情况、运行记录等情况,确保电梯安全。今年以来,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96家次,检查设备656台次,责令整改28家次。
三、细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对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管理警示教育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及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积极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增强电梯风险防抗能力,维护乘梯人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宣传,多形式普及使用电梯过程中的安全知识和遇到电梯故障时的自救常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乘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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