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实施,不断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7月14日,泸县召开自然保护地“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自然保护地属地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自然保护地运营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参加。
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集中学习了《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了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农房建设审批及2022年度国家森林督查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核实和查处整改工作情况;会议还就泸县自然保护地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规范处置自然保护地内未批先建项目完善手续等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学习。各相关单位、部门、镇(街道)作为自然保护地管理者,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与保护。二是高度重视。务必对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旅游交通、游人安全、在建项目、农房建设等开展日常安全巡查、专项整治排查、特别是各镇要对未批先建项目相关要求做好清理排查工作,充分利用机会,解决遗留问题。三是强化协调。管理机构要与相关部门、镇(街道)强化协调,加强沟通,守住绿水青山、护好自然保护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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