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健康平稳发展,泸县不断完善相关质量安全制度,从源头出发,重视施工过程监管,有效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严把源头管控关。加强招标文件核查与标后稽查,建立健全招标结果公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信用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二是严把过程监管关。实施施工项目“一项一策”监督机制,推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推进落实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三是严把风险防范关。建立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示备案制度,实时上墙更新。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应急救援演练、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等大型现场观摩会。
2021年,泸县住建系统开展在建项目专项检查638次,下发停工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14份,处理投诉案件125件、满意率100%,累计“安全生产”活动现场观摩人数3000余人次,为促进泸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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