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磊率队到海潮镇督导海潮河河长制工作,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枫参加。
石磊一行先后来到胎河水库、徐场污水处理厂和海潮河各支流,实地了解了海潮河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等情况,现场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关于近期海潮河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目前海潮河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石磊强调,要严格河道管理监督,加大河道治理与保护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水域治理。要坚持“标本兼治”,高度重视,统筹兼顾,把河长制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增强河长制工作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河道、入河排污口巡查,杜绝偷排、乱排现象,持续改善水质和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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