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奇峰镇开展九小场所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小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环境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检查组深入现场,对其用电、用气、用火、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一一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小生产加工企业的灭火器已过有效时期。检查组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同时,检查组结合实际,宣传“九小场所”安全知识和灭火器正确使用方法,加强对经营场所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切实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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