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泸县召开2019年食品安全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联系会。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各镇(街道)食安办主任等人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通报了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情况,重点通报了抽检任务完成情况;讨论了《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泸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会议还从国创迎接满意度调查、省创迎检、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并对泸县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及任务进行分解。
会议指出,要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学校食品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大型企业监管、重大疾病防治、小食品、小经营、小作坊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餐饮质量安全水平、白酒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责任、社会共治格局,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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