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泸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0:30:58 【字体:

 

四川省泸县审计局于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对泸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抓整改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审计报告共反馈问题21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2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7个,持续整改类问题2个。针对审计调查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对查出问题逐项研究,对存在问题的根源进行认真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截至公告日共完成12个问题整改,并持续推动其他问题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县财政局已将相关资金缴入国库。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缴库。

2.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审计抽查发现相关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责令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提前支出费用。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加强对各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审核,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3.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将资金缴入国库。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缴库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4.关于未按标准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资金发放单位已追回多发放资金。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年休假工资报酬相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对相应固定资产进行补计和折旧,完成了整改。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相关规定。

6.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将账务按规范进行了调整。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加强对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账务。

7.关于未及时发放疫情防控网格员工资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及时发放疫情防控网格员工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将资金发放给相应人员。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财务法律法规,规范支付行为。

8.关于原始票据不合规的整改情况。

针对原始票据不合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立即整改。相关单位已按审计要求完善了相应的物资清单、支付依据和发票。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9.关于虚增固定资产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将多记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减,完成了整改。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0.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对账务进行调整,将相应的资金调整至正确的科目。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账务处理。

11.关于项目资金结余未用完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按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结余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在今后工作中,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12.关于违规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与企业实绩挂钩的整改情况。

审计抽查发现相关单位违规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与企业实绩挂钩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审计要求完成了整改。今后年度,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

1.关于部分单位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项目未完工,上级政策调整等,部分项目暂缓实施,未整改到位。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同时加快资金拨付,全力提高预算执行率。

2.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县财政局已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截至2023年12月底,部分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加大项目跟踪检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3.关于垫付基金未按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人予以追偿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追偿程序,组织到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家中及所在社区了解情况,因相关当事人受交通事故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已无法追偿。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按有关程序对案件进行上报核销。

4.关于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项目主管单位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其中泸县卷子沟水库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其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报进度正在加快推进。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已完工项目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5.关于违规发放高龄津贴的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县民政局通过分类整改已追回部分高龄津贴。已死亡人员中,由于部分死亡人员属于五保户无儿无女、社保卡已注销等原因,相应高龄津贴已无法追回,其余人员由于家属在外地、联系不上等原因,相应的高龄津贴还未追回。未满80周岁人员中,由于部分人员人在外地、联系不上等原因,相应的高龄津贴还未追回。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动态追踪,及时将剩余违规发放的高龄津贴追回。

6.关于已满80周岁人员应享受未享受高龄津贴的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县民政局已通过政策宣传、协助申请等方式为部分老人办理高龄津贴,其余老人由于户籍迁出、联系不上等原因还未办理高龄津贴。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为应享受而未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办理高龄津贴,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7.关于未及时清理补发高龄津贴的问题。

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县民政局已按审计要求对支付失败的人员进行补发,部分人员由于无本地社保卡、人在外地不愿意回来激活等原因暂未补发。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督促相关单位跟进补发进度,及时清理补发高龄津贴。

(三)持续整改类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难度大的问题。

今后年度中,县财政局将根据经济形势与财力情况,科学制定暂付款消化方案,按年度分解化解任务,力争完成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同时严格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暂付款新增规模。

2.关于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

因剩余债券资金项目属于市本级下划项目,我县只负责出资,不参与该项目具体实施,目前该项目未达到拨付进度,待项目达到拨付进度后,县财政局将及时拨付结余债券资金。

综上,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在今后年度公告后续整改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落实“零基预算”的理念,推动打破“基数”依赖,厉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从严审批预算调剂和新增预算,不断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力。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贯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全面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二)加强财政监管能力,规范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行为。

一是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将财务管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二是强化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加强财务人员预算一体化系统实务操作、预算执行、单位对账、账户管理、非税收缴电子化等方面业务。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教育,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申请条件、规范使用程序,加强事前论证和调研,防止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安排大量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真正用在“专项”上。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监督。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跟踪,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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