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泸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18:00:39 【字体:

一、2023年全县预算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收支预算。

2.预算执行中,增加获得上级补助收入。同时,因退税减税降费、“9·16”泸县地震灾后重建、抗旱、债务化解等事项,减少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新增了部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相应调整收支预算。

3.根据2022年决算办理情况,以及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优化债务结构,相应调整收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1)减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000万元。受退税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减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4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146000万元减少6000万元。

2)增加上级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106153万元。截至9月底,财政厅下达我县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45693万元,较年初预算239540万元增加106153万元。

3)增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13053万元。截至9月底,财政厅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8053万元,较年初预算15000万元增加13053万元。

4)增加新增一般债券收入预算19200万元。编制年初预算时,省政府尚未批准确定当年新增债券限额,按规定未编制新增一般债券收入。执行中,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9200万元。

5)增加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预算50341万元。编制年初预算时,省政府尚未批准确定当年再融资一般债券限额,按规定未编制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执行中,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一般债券50341万元。

6)增加上年结转资金收入预算63506万元。按照财政厅批复的2022年财政决算,上年结转资金76506万元,较年初预算的13000万元增加63506万元。

7)减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预算54268万元。按照财政厅批复的2022年财政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11万元,较年初预算69479万元减少54268万元。

以上调整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由去年底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506043万元调整为698028万元,其中县本级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由年初的494043万元调整为686028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项目支出预算80182万元。执行中,财政厅增加下达补助收入,以及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上年结余收入等因素,再品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后,全县增加支出80182万元(主要涉及乡村振兴、“9·16”泸县地震灾后重建等)。

2)增加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预算50341万元。用于偿还2016年发行的7年期、2018年发行的5年期、2020年发行的3年期政府债券。

3)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预算15000万元。

4)增加结转下年资金支出预算46462万元。主要用于资金对应的项目支出。

以上调整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由去年底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506043万元调整为647687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0341万元,其中县本级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由年初的383487万元调整为463669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034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1)增加基金收入预算79010万元。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增为20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120990万元增加79010万元,主要是存在上年出让土地在2023年缴款,增加了基金收入。

2)增加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7340万元。年初预算未编制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截至9月底,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性基金补助7340万元。

3)增加上年结余预算5019万元。按照财政厅批复的2022年财政决算,上年结余45619万元。

4)增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预算227100万元。编制年初预算时,省政府尚未批准确定新增债券限额,按规定未编制新增专项债券收入。执行中,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专项债券227100万元。

5)增加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预算95300万元。年初预算未编制再融资专项债券,截至9月底,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专项债券95300万元。

以上调整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由去年底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161590万元调整为57535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由117200万元调整为19621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基金支出预算3232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和财政厅增加下达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余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增加等,全县支出增加323269万元。

2)增加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预算953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6年发行的7年期和2018年发行的5年期政府债券。

3)减少年初预算县本级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800万元,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县本级安排实际支出15200万元,调减4800万元。

以上调整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由去年底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161590万元调整为575359万元,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95300万元。

二、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1.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2022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1.82亿元,2023年上半年,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提前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63亿元,截至20239月,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变动为146.45亿元。

2.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1.66亿元,加上2023年上半年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4.63亿元,6月我县实际还本1.52亿元后,截至20239月,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44.77亿元,距省政府批准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6.45亿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

(二)新增债券。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债券24.63亿元。

按照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2023年,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92亿元,其中:泸县北部应急抢险生命通道工程(S437泸县玉蟾街道至福集镇段改建工程)项目0.1亿元、泸县一中综合楼新建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0.05亿元、泸县四中扩建食堂和周转房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0.04亿元、泸县城区学校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项目0.36亿元、泸县农村公路项目0.15亿元、泸县二中综合楼新建及设备设施购置项目0.22亿元、神仙桥码头疏港公路征拆项目0.66亿元、泸县龙溪河、大陆溪、玉龙湖等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0.34亿元。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专项债券22.71亿元,其中:泸县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亿元、泸县神仙桥作业区二期码头及配套综合服务项目3.4亿元、泸县县城停车场项目0.2亿元、泸县全域供气项目0.9亿元、泸县乡村振兴二期-推进全域乡村振兴项目0.92亿元、四川省泸县乡村振兴之生态振兴项目(20191.43亿元、泸川传染病专科医院项目0.78亿元、泸县太伏神仙桥临港循环经济园区建设项目2.6亿元、泸州东翼一廊一带现代农业示范项目0.3亿元、泸县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项目0.5亿元、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亿元、成渝双城经济圈泸县东部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0.5亿元、泸县经济开发区神仙桥化工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3亿元、泸县神仙桥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3亿元、渝昆高铁泸州东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项目1亿元、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77亿元、泸县生活污水垃圾末端资源化处置项目0.51亿元。

(三)再融资债券。

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14.56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5.03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53亿元),按照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全额用于借新还旧,其中:偿还2016年发行的7年期政府债券5.21亿元、2018年发行的5年期政府债券9.09亿元、2020年发行的3年期政府债券0.26亿元。

三、其他事项

本次预算调整后到年底预算执行完毕还有一段时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还会发生一定变动,如需涉及预算调整,将与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一并报告。

 

附件:12023年泸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表

      22023年泸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3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表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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