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2日
在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泸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945万元,较2015年115191万元增加50754万元,年均增长7.57%。2020年争取各项上级资金570178万元,较2015年342373万元增加227805万元,年均增长10.74%,其中:新增债券从2015年的10300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176100万元,年均增长76.43%,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二)财政支出增幅明显,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2020年实现财政总支出860466万元,较2015年490448万元增加370018万元,年均增长11.9%,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74562万元,较2015年407012万元增加67550万元,年均增长3.12%,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三)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2020年,全县民生支出353137万元,较2015年320759万元增加32378万元,年均增长1.94%,五年来,全县民生支出占比均超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为全县民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在全力“三保”基础上,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重点需要,2016—2020年共筹集各项资金96亿元,有力保障了县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区、交通道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五年来,县财政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确性、有效性,确保财政稳健运行。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公务卡、电子票据、预算绩效管理等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完善县镇财政体制,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二、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国内外日益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严格执行审查批准的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迎难而上,全力护航“六稳”“六保”,各项财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945万元,为预算的100.57%,同比增长4.47%。上级转移支付31871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7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98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03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74562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1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06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3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9460万元,为预算的177.48%。上级补助基金收入23778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9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54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上年结余674万元,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39673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38578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920万元,结余102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539万元,上年结余51528万元,全年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06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321万元,本年结余42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74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500万元,为预算的100.44%。上级转移支付31871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7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98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镇级上解收入56254万元,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84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26812万元,对镇转移支付13855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1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06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3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9460万元,为预算的177.48%。上级补助基金收入23778万元(含抗疫特别国债19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54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上年结余674万元,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396732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38578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920万元,结余102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0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539万元,上年结余51528万元,全年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06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321万元,本年结余42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74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提交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支出按正常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较好地保障了各部门工作需要。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2020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债券176100万元(一般债券1700万元、专项债券154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9900万元),再融资债券5549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核定我县债务限额761676万元。
按照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2020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专项债券15450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68600万元,主要用于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宜居县城项目专项债券237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生态振兴项目专项债券20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饮水、防洪治理、农业灌溉、水土环保等;泸县神仙桥作业区二期码头及配套综合服务项目专项债券20000万元,主要用于神仙桥作业区二期码头及临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泸川传染病专科医院项目专项债券7200万元,主要用于泸川传染病专科医院项目建设;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专项债券10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供水污水管网建设;泸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5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停车场项目建设。转贷我县抗疫国债19900万元,其中:抗疫相关支出5994万元、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加速器建设项目2300万元、泸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30万元、泸县九曲河防洪治理工程1500万元、泸县2019年县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2070万元、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抢险救灾工程1000万元、泸县中医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3000万元、泸县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2106万元。
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5549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按照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全额用于借新还旧,偿还2015年发行的5年期债券和2017年发行的3年期政府债券。
3.对镇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对镇级转移支付补助13855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77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18681万元,镇级基本财力补助3593万元,两税返还3238万元,在职教师、离退休人员慰问费补助及镇级机关考核工作经费24697万元,农林水派驻人员补助2496万元,季度目标绩效考核补助4000万元,教师人员经费53430万元,退休一次性补贴628万元,其他工作经费69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0817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0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98万元,主要用于民生配套、安全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5.县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823万元,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调整为352263万元。调整预算至年终结算期间,县本级增加可安排财力44338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4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增加15339万元,镇级上解增加28554万元),扣除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72万元、增加对镇转移支付55920万元、增加上解支出4897万元,县本级完成支出326812万元。
6.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动用预备费35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据,待完成决算审查并与省财政厅办理结算后,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县继续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强基固本,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全县投入2.3亿元,用于防疫设备应急物资购置、医疗救治、防疫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等方面,通过预算足额安排、库款优先保障、资金提前拨付等措施,有效缓解疫情初期防护物资稀缺状况,为我县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落细“援企稳岗”措施,累计减免各类税费1.1亿元,延期缴税6046万元,落实企业补贴3860万元,县属国企减免经营性房屋租金453.32万元,助力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
二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县投入3.6亿元,实施17个专项扶贫计划,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75亿元,持续推进贫困村扶贫产业园发展。支持贫困户到户种养殖项目,贫困户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得到积极改善,“造血”能力不断增强,60374名已脱贫人口和已“退出”贫困村脱贫质量得到全面巩固。
三是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全县投入10.9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重点推进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和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积极完善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撑体系建设,全面促进农村经济、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是支持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全县投入4.5亿元,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改善主城区空气质量,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水毁工程修复。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县城495个小区及15个建制镇街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县镇污水处理能力,实现雨水、污水双线分流,降低河道污染,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和县镇人居环境。
五是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全县投入12.8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科技文化繁荣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校舍新建、改扩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教育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积极开展“双创”工作,注重科学示范引领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深化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县创建成果,打造文化强县,启动省级龙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工作,提升“千年泸县·宋韵龙城”文旅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成功创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全县文化软实力显著提升。
六是支持完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县投入9.7亿元,支持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建立以人为本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坚决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加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院等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床位改造,继续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不断完善四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七是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投入6亿元,支持城市、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和桥梁建设,“村村通”公交实现全覆盖。实施农村自来水入户管网建设、农网改造项目,支持低电压台区整治改造和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推进场镇停车场及公厕建设、高铁站前基础设施建设、龙湖湿地公园二期、踏水桥片区市政设施建设,城乡面貌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幸福获得感显著增强。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五)县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20年,全县各级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税改革,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
一是着力增收节支,顺利完成全年预算。面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全县各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积极落实增收节支各项措施,圆满完成年初县人代会审查通过的收支预算任务。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9亿元,同比增长4.47%。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6亿元。
二是着力争资争项,向上争取成效显著。紧紧抓住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机遇,加强政策分析研究,紧扣上级支持方向及重点,积极汇报对接。2020年,争取到位各项上级资金57.02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5.4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9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和抗疫特别国债在全省扩权县中均排名第一;特殊转移支付2.44亿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着力民生保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原则,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实行基本民生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确保财政基本民生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全县民生支出35.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5%,30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4.53亿元,为预算安排的103.68%。用好用活中央直达资金,确保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全部落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落到低保、五保、失业等特殊群体,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是着力统筹兼顾,有效助推建设发展。按照突出保障重点、强化资金统筹的原则,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向上争取等方式,千方百计筹措各项资金26亿元,切实保障重点需要。支持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建设,成立泸县建筑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断推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加强G246泸永路升级改造泸县段、泸永高速、渝昆高铁泸县段、泸县天兴至云锦段新建工程(泸东大道)、泸县全域路网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资金筹措和保障力度。规范推进PPP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扩大投资总量,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开展PPP工作以来,累计入库项目5个,总投资68亿元。
五是着力深化改革,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企业经营成本明显下降,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减税降费政策公示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凡清单以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县级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自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出台《泸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对污水处理、合牛路改造工程、生猪捕杀等12个项目进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总体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取得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审计局、统计局、档案局等5个部门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与职能职责和发展要求相符,资金信息公开、履职成效等情况较好;对高龄津贴政策进行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惠民惠农资金落到实处,社会效益发挥较好。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建立支出绩效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是着力多管齐下,确保财政稳健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积极采取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严控新增项目等措施,落实县级“三保”支出责任,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疫情防控资金、长江流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直达资金、扶贫资金、会计信息质量、违反财经纪律等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并紧密配合纪委监委、税务、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国库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纵深发展,深化库款运行监测管理,推进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消化存量暂付款5815万元。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已办公务卡5931张,2020年使用公务卡消费876万元。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交易活动规范有序、高效透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核划转工作,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平稳过渡;全面铺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工作相结合,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合理测算配置需求,资产收益编入预算,有效解决单位之间占有资产不均衡性的问题。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县财评送审项目237个,送审金额205081.98万元,审减率16.79%,节约财政资金34423.66万元。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全县政府采购完成项目数389笔,完成预算资金45699.4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2644.05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055.35万元,资金节约率6.69%;全县97个单位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份额265.14万元,通过832网络销售平台完成273.74万元,超额完成8.6万元,完成比例103.24%。
2020年财政总体运行平稳,财税改革深入推进,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县政协的支持关心,是全县各级克难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宏观环境更为复杂,财政工作还面临巨大挑战,主要表现在:受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刚性支出、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脱贫攻坚、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求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综合施策,逐步加以改进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中央、省、市、县确定的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六稳”“六保”重点任务,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原则,从严从紧合理编制2021年收支预算。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后,2021年预计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000万元,同比增长8%。上级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通知2096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提前通知9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33万元,预计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932万元。预计全县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5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6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按照中央、省规定的“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全县“三保”支出需求36.1亿元,预算安排36.1亿元,“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预计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20590万元,上年结余1028万元。预计全县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21618万元,安排用于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等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预计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万元。预计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万元,安排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预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289万元,上年结余55746万元,预计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0035万元。预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467万元,本年结余78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568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以及现行县镇财政体制,2021年预计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057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通知2096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提前通知9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33万元,镇级上解27700万元,预计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9689万元。预计县本级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688万元,对镇转移支付补助965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6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根据县委工作部署,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主要安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教育支出40869万元,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等项目。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2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宣传、体育活动、文物保护、广播影视等项目。
科技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企业创建、科技平台培育、科技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8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事业、就业创业、退役安置等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4382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发展、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等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河流污染防治等项目。
农林水支出3499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田水利建设、病虫害控制、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
预备费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预计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20590万元,上年结余1028万元。预计全县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21618万元,安排用于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等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预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万元。预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万元,安排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289万元,上年结余55746万元,预计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0035万元。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467万元,本年结余782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56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县级一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10万元,减少572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派驻人员经费纳入镇(街)编制预算;项目支出4439万元,增加19339万元,主要是将社保、教育、扶贫等原民生类切块细化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2021年1月1日至预算草案批准前拟安排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
四、2021年财政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挖潜力促增收,推动县域经济平稳增长。
在坚决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挖掘收入潜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三个重点”的税收征管,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涉税信息采集和互联共享,确保应收尽收。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巩固基础财源,培育壮大税源,积极引进培育能引导带动财源健康快速增长的企业,逐步健全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财源体系,推动县域经济平稳增长。
(二)持续加力优结构保基本,落实落细“六稳”“六保”。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保障序列,优先足额保障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坚决兜住“三保”支出底线。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加大民生投入,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确保全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70%以上。继续加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评估,强化财政资金整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更多财力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切实推进“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守保筑稳、以保促稳、稳中求进。
(三)持续加力补短板强弱项,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集中力量支持实施精准攻坚。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巩固脱贫,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提升巩固脱贫成效。集中政策、资金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相关治理机制,抓好源头防控,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四)持续加力抓改革求创新,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人大联网监督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严格预算约束,开展“三保”支出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严格执行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和完善县镇财政体制,提升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将镇(街道)财政管理纳入对镇(街道)的综合工作考核,推进镇(街道)财政规范运行;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方式,提高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将内部监督覆盖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会计监督,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未来的发展任重道远。2021年,我们将以过关斩将的勇气,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谱写泸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即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从2014年起,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以政府间纵向转移支付为主,主要包括:税收返还,由“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和契税、印花税返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补助支出,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
财政扶贫资金公开链接:http://www.luxian.gov.cn/zwgk/xzjcgk/gsgg/content_235386
2021年泸县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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