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8 15:38:05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就2020年全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2020年全县预算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一是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相应调整收支预算。

二是预算执行中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应急救灾等,新增了部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三是按照中央、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紧控制支出预算;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对确需支出的项目,重新报县政府审批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1)增加上级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78721万元。截至10月底,省财政厅下达我县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83030万元,较年初预算204309万元增加78721万元。

2)增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11021万元。截至10月底,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350万元,较年初预算9329万元增加11021万元。

3)增加一般债券收入1700万元。编制年初预算时,省政府尚未批准确定当年新增债券限额,按规定未编制新增一般债券收入。执行中,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700万元。

4)增加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预算47170万元。编制年初预算时,省政府尚未批准确定当年再融资一般债券限额,按规定未编制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执行中,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

5)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预算8798万元。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2019年财政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98万元,较年初预算500万元增加8798万元。

6)增加上年结转资金收入预算200万元。年初预算未编制上年结转资金,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2019年财政决算,上年结转资金200万元。

以上调整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由年初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379138万元调整为526748万元,其中县本级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由年初的341893万元调整为489503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上级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预算78721万元。增加的返还性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统筹安排,相应增加必须的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增资、民生配套、应急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2)增加上级专项补助支出预算11021万元。增加的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按中央、省下达项目需求安排支出,相应增加支出预算,用于:卫生健康1151万元、节能环保2053万元、城乡社区1781万元、农林水32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607万元、商业服务业109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1111万元

3)增加新增一般债券支出预算17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支出。

4)增加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预算47170万元,用于偿还2015年发行的5年期和2017年发行的3年期政府债券。

5)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预算8798万元。增加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县级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民生配套、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6)增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资金对应的项目支出。

以上调整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由年初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371707万元调整为472147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17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年初的251823万元调整为352263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717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1)增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预算15.45亿元。编制年初预算时,省政府尚未批准确定新增债券限额,按规定未编制新增专项债券收入。执行中,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转贷市级新增专项债券15.45亿元。

2)增加抗疫特别国债收入预算1.99亿元。为支持地方抗击疫情,省财政厅下达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99亿元。

3)增加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预算8320万元。年初预算未编制再融资专项债券,截至10月底,省转贷我县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

4)增加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3292万元。年初预算未编制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截至10月底,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性基金补助3292万元。

5)增加上年结余收入预算82万元。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2019年财政决算,上年结余收入67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2万元。

以上调整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118608万元调整为304702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1)增加新增专项债券支出预算1545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宜居县城等对应的项目支出。

2)增加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19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抗疫相关支出等项目支出。

3)增加再融资专项债券支出预算832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15年发行的5年期政府债券。

4)增加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预算3292万元。按中央、省下达项目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社保、农林水等对应的项目支出。

5)增加上年结余支出预算8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

以上调整后,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118608万元调整为296382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32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83万元。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451万元,较年初预算28868万元增加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参保最低缴费档次上调,人均缴费标准增加。

以上调整后,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8868万元调整为29451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

以上调整后,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4607万元调整为25321万元。

(五)其他事项。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无调整。同时,到年底预算执行完毕还有一段时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等还会发生一定变动,对涉及预算调整事项将另行按程序报告。

二、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

1.债务限额。经省政府批准,2019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55亿元,加上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券额度15.62亿元后,2020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6.17亿元。

2.债务余额。2019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9.01亿元,加上今年省下达的新增债券额度15.62亿元,减去今年偿还到期债券0.16亿元后,预计2020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4.47亿元,距省政府批准我县政府债务限额76.17亿元尚有一定空间,债务风险总体处于可控范围。

(二)新增债券。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工作成效显著。2020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债券176100万元。

按照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2020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1700万元,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专项债券15450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68600万元,主要用于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宜居县城项目专项债券237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生态振兴项目专项债券20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饮水、防洪治理、农业灌溉、水土环保等;泸县神仙桥作业区二期码头及配套综合服务项目20000万元,主要用于神仙桥码头和临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投入;泸川传染病专科医院项目7200万元,用于泸川医院的修建;泸县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5000万元,用于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投入;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10000万元,用于城乡供水、河湖治理等领域的资本金投入。

(三)再融资债券。

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5549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717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8320万元),按照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全额用于借新还旧,主要偿还2015年发行的5年期和2017年发行的3年期政府债券。

(四)抗疫特别国债。

今年我县争取抗疫特别国债1.99亿元,其中:抗疫相关支出5994万元,主要用于防疫物资采购、设备购置等;用于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5106万元、产业链改造升级2300万元、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457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930万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01125

附件:2020年调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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