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16 15:00:13 【字体:


 

关于泸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0年1月10日

在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泸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严格执行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各项财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8848万元,为预算的105.1%,同口径增长11%。上级转移支付28294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59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36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5万元,调入资金90635万元,上年结转1727万元,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22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53179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36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0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2855万元,为预算的257.8%,同比增长60.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上级补助基金收入442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3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0650万元,上年结余551万元,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32148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4623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85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8810万元,结余59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3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059万元,上年结余46758万元,全年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81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344万元,本年结余471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47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2390万元,为预算的105.4%。上级转移支付28294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592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36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5万元,调入资金90635万元,上年结转1727万元,镇级上解收入34869万元,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63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68789万元,对镇转移支付141418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36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0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2855万元,为预算的257.8%,同比增长60.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上级补助基金收入442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3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0650万元,上年结余551万元,可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321485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4623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85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8810万元,结余592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3万元。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059万元,上年结余46758万元,全年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817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344万元,本年结余471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47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1.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提交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县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支出按正常进度执行,项目支出按收入完成情况及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财政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各部门需要。

2.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2019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债券96592万元(一般债券3592万元、专项债券9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5427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4362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0650万元),核定我县债务限额605476万元。

按照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要求,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2019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一般债券35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878万元、公立医院儿科综合能力建设项目1000万元、污水垃圾处理项目1714万元。省财政厅转贷我县新增专项债券9300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44600万元,主要用于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184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土地收储;乡村振兴二期推进全域乡村振兴项目专项债券10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打造、人居环境治理等;宜居县城项目专项债券100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生态振兴项目专项债券6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饮水、防洪治理、农业灌溉、水土环保等;文化振兴项目专项债券2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教育建设;产城融合经济开发园项目专项债券2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开发区和医药产业园区孵化楼、研发楼等基础设施建设。

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54270万元,按照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全额用于借新还旧,偿还2016年发行的3年期政府债券。

3.对镇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对镇级转移支付补助14141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125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18681万元,镇级基本财力补助3000万元,两税返还4996万元,教师工资38493万元,教师工资性附加15575万元,在职教师、离退休人员慰问费补助及镇级机关考核工作经费等22410万元,散居特困人员供养补助2711万元,季度目标绩效考核补助5000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16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8915万元。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9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5万元,主要用于民生配套、安全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5.县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042万元,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调整为320813万元。调整预算至年终结算期间,县本级增加可安排财力109393万元(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24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增加334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90635万元,镇级上解增加10169万元),扣除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万元、增加对镇转移支付61986万元、减少上解支出840万元,县本级完成支出368789万元。

6.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动用预备费3000万元,用于扶贫、应急维稳等方面的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数据均为快报数据,待完成决算审查并与省财政厅办理结算后,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2019年,全县继续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全县投入3.9亿元,实施18个专项扶贫,建成扶贫产业园40个,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8亿元,“造血”能力不断增强,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得到积极改善,55775名已脱贫人口和已“摘帽”贫困村脱贫质量全面巩固。加强扶贫资金监督,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开展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推进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全县投入2.5亿元,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改善主城区空气质量,落实河(湖)长制,实施土地污染防治项目。云锦镇、福集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16个中心村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完成,水质持续改善。

三是支持“三农”发展。全县投入11.9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机制,重点推进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五补五改”,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泸县成功列入全国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

四是深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全县投入14.9亿元,支持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建立以人为本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支持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救助政策,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持续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床位改造,继续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

五是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提高全县文化软实力。全县投入12.6亿元,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促进科技文化繁荣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校舍新建、改扩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和开设特色课程。严格落实教育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积极开展“双创”工作,注重科学示范引领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农民演艺大舞台、送文化下乡等活动,建成全省一流县级融媒体中心。创成全省第一批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

六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投入3.9亿元,支持城市、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标改造、新建农村公路、便民桥,基本实现“村村通”公交。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自来水入户管网建设,推进整村农网改造、低电压台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电力改造,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五)县人大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全面贯彻《预算法》,切实抓好预算收支管理,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支持,持续深化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注重提质增量,收支预算执行良好。全县各部门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加强收入征管,强化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税收监管,深挖增收潜力,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税负6亿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亿元,同口径增长11%,收入总量居全市第4位。收入质量明显提升,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2%,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2亿元。

二是积极主动作为,争资争项成效显著。紧紧抓住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等发展战略机遇,加强政策分析研究,紧扣上级支持方向及重点,积极汇报对接。2019年,争取到位各项上级资金44.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总额9.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3亿元),新增债券总量和新增专项债券均在全省扩权县中排名第二,在全市各县区中排名第一,成功发行全国首单超长期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资金5.4亿元,有效缓解了还本付息压力。 

三是保障关键重点,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向上争取、统筹债券等方式,千方百计筹集资金33.1亿元,切实保障重点需要。支持现代建筑产业体系建设,启动建筑产业园规划建设,出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建筑业发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加强南渝泸高速泸县段、G246泸永路升级改造泸县段、海潮沱江大桥、先坝大桥、直滩大桥等重大项目资金筹措和保障力度。规范推进PPP工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扩大投资总量,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全县累计入库PPP项目5个,总投资68亿元。

四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投入,增强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准确性。2019年,全县民生支出3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1%,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全县30件民生实事预算执行总额6亿元,为预算安排的107.2%。持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扶贫力度不减、投入规模不降的原则,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五是抓住关键环节,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企业经营成本明显下降,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减税降费政策公示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张目录清单,凡清单以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评价范围由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拓展到政策支出,评价结果用于改进管理、预算安排和完善政策,有效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六是加强财政监管,依法理财水平有效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积极采取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严控新增项目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情况、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扶贫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并紧密配合纪委监委、税务、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强化国库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纵深发展,深化库款运行监测管理,切实防控财政资金支付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强化公务卡使用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已办公务卡5796张,2019年使用公务卡消费1377万元。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交易活动规范有序、高效透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核划转工作,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平稳过渡;全面铺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合理测算配置需求,资产收益编入预算,有效解决单位之间占有资产不均衡性的问题。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县财评送审项目223个,送审金额24.9亿元,审减率达17.7%,节约财政资金4.4亿元。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秩序,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全县政府采购完成预算资金1.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285万元,资金节约率9.9%。

2019年财政总体运行平稳,财税改革深入推进,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县政协的支持关心,是全县各级克难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宏观环境更为复杂,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财力基础薄弱、主体税源支撑不足,减税降费力度加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较难,刚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绩效和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根据中央、省、市、县确定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优结构”原则,合理编制2020年收支预算。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经济运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后,2020年,预计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000万元,同口径增长8.5%。上级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通知2043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提前通知93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万元,预计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138万元。预计全县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170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17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按照中央、省规定的“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全县“三保”支出需求36.2亿元,预算安排36.2亿元,“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预计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18016万元,上年结余592万元。预计全县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18608万元,安排用于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等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预计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万元。预计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万元,安排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预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868万元,上年结余51473万元,预计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341万元。预计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06万元,本年结余42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735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以及现行县镇财政体制,2020年预计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55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通知2043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提前通知93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万元,镇级上解27700万元,预计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893万元。预计县本级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823万元,对镇转移支付补助826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17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根据县委工作部署,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主要安排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教育支出40744万元,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等项目。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0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文物保护、广播影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项目。

科学技术支出90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科技应用与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示范组织扶持、专利资助等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1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安置及残疾人事业、就业扶持等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4347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发展、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救助等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1995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酒类企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龙溪河、濑溪河流域污染防治等项目。

农林水支出36867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田水利、江河湖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

预备费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预计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8016万元,上年结余592万元。预计县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18608万元,安排用于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等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预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万元。预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万元,安排用于国有企业房屋及仓房维修改造等项目。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868万元,上年结余51473万元,预计可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341万元。预计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06万元,本年结余42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5735万元。

以上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县级59个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已提交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三、2020年财政工作打算

(一)抓好财源高质量建设,推动财力可持续增长。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动能。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积极引进培育能引导带动财源健康快速增长的企业,逐步健全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财源体系。发展县域经济,巩固基础财源。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提高园区承接产业转移、集聚资源的能力,支持打造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实施综合治税,围绕重点领域、行业、产业、税种,不断延伸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加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涉税信息采集和互联共享,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和企业的税源监控。

(二)抓好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县人代会审查通过的预算,加强执行监测分析,硬化预算约束,严控新增支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支出保障序列,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整合各项资金,着力盘活用好存量资金,集中更多财力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坚持绩效导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拓展预算绩效评价范围,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抓好民生保障,有效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全力保障社保、养老、医疗、教育、就业等民生支出,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强扶贫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抓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四)抓好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大力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调整和完善县镇财政体制,健全县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镇级财政保障能力;提升镇(街道)财政管理水平,将镇(街道)财政管理纳入对镇(街道)的综合工作考核,推进镇(街道)财政规范运行。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人大联网监督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方式,提高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将内部监督覆盖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认真落实会计监督,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五)抓好风险防控,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加强风险防范。严格实施债务限额管理,定期评估债务风险,确保政府债务总额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政府债务限额内;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有序化解存量,确保隐性债务规模做到只减不增。积极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发展改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协的支持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泸县“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即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不含基金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从2014年起,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以政府间纵向转移支付为主,主要包括:税收返还,由“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和契税、印花税返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补助支出,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上级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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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举借债务情况说明(7).doc

泸县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

2020年泸县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表.xlsx

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zip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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