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泸县财政局汇总,2017年泸县“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2581万元,同比减少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35万元);公务接待1082万元,同比减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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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泸县财政局汇总,2017年泸县“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2581万元,同比减少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35万元);公务接待1082万元,同比减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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