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泸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泸县“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2621万元,同比减少642万元,下降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04万元),同比减少24.7%;公务接待1187万元,同比减少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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