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决算分析报告
一、 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2015年3月,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成立,主要职能:为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负责全县土地、房屋和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主要工作
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莅临我县颁发了全国首批、四川首个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宅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该证的颁发标志着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展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累计受理各类登记18557件、办结不动产权证和证明14732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639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329份,办结率76.24%。同时本年接受了国家土地督察局、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先后9次的督查和调研工作;共接待来自全国78个省、市、县的考察学习团队。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股室9个。
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编制40名来源:由县房监所连人带编划转20名,县国土局测绘队整体划转9名,县农林局划转4名,在全县县级事业编制中调剂7名。目前,中心现有在编在职人员26名,退休人员2人,均来自4个部门;另有临时合同人员25名,合计在职51人,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13.3,176万元(原房地产监理所年初预算),由于机构整合,人员增多,调整后预算数为3,13.5,335万元。部门预算总收入为3,13.5,335万元(包含原泸县房地产监理所1-2月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总支出3,13.5,335万元(含原泸县房地产监理所1-2月支出)。年末无结余。
从功能分类方面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收入(313.5335万元) |
事业运行 |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 |
事业单位医疗 |
住房公积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比例 |
69.26% |
23.64% |
2.27% |
4.64% |
0.19% |
金额(万元) |
217.1616 |
74.1239 |
7.1072 |
14.5586 |
0.5821 |
从经济分类支出方面结构分析表
项目名称 |
工资福利支出(万元) |
商品与服务支出(万元)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万元)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总计(万元) |
比例 |
44.13% |
44.00% |
5.89% |
5.98% |
1 |
金额 |
138.3589 |
137.9493 |
18.4653 |
18.7600 |
313.5335 |
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2万元,共接待205人,32批次。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部门按财政要求对决算进行了及时公开。
五、工作中的不足
1、未能主动提前开展工作,导致在工作中存在应付、被动状态。
2、与财政及各业务股室间的协调沟通不及时,导致工作中存在脱节现象。
3、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观念陈旧,按部就班,缺乏创新意识。
六、2016年工作打算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
2、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制约意识 严格“管钱”、有效花钱,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节俭意识。一是认真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
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收入监管工作,保证各项收入及时收取,理顺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环节;同时,在支出方面,需规范填制票据和报销审批程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和岗前培训。为提高会计水平,增强业务素质,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会计教育培训,并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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