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泸县“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3263万元,同比减少709万元,下降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7万元),同比减少703万元,下降27.1%;公务接待1370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下降0.8%。主要是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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