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镇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研究、保密、档案、机构编制、群团、内部审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文化旅游、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残疾人等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粮食物资、统计等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镇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办事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设置,相关工作由有关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2.事业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整合泸县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统一设置泸县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海潮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综合治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机、水利、畜牧兽医等相关服务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7个,具体设置如下:
(1)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党务、综合治理、便民服务、公共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社区工作等事务性工作。
(2)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等事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事务性工作。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村镇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事务性工作,农业、农机等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
(6)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担畜牧兽医等事务性工作。
(7)水利服务中心。承担水利技术推广、防汛抗旱等水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3.2024年重点工作。
一、聚力招商引资,经济建设跨上新台阶。招商引资有的放矢、项目推动助力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聚力“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乡村振兴引领示范、产业发展创先争优、和美小镇宜居宜业;
三、聚力安全发展,滨江小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潮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即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海潮学校、高寨学校、海潮镇中心幼儿园。
海潮镇人民政府核定总编制238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01名。在职人员总数221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行政工勤2名,事业人员184人。
(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强化征收管理,积极完成本级财政收入;认真落实“控、压、保”的要求,基本及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在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在支出方面:一是为我镇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为我镇机关的正常运转也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基本得到落实。三是重点支持了扶贫、环保、教育、社保、卫生等事业发展,本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今年在县财政局正确指导下,我所对我镇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资产系统进行及时修改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同时按月完成资产月报表和年终资产自查报告。
认真学习《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及时调整政府采购范围和适用条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完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扎实推进“三资”监管工作,提升“三资管理水平”。规范村级财务监管体系,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规范账户及科目设置,规范票据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和规范资金管理。
认真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海潮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75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0万元,下降2.4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750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减少120万元,下降2.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中:人员支出3506万元,占73.8%,日常公用支出594万元,占12.5%,项目支出650万元、占13.68%。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75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0万元,下降2.4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4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万元,教育支出23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农林水支出59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含20万元森林防灭火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2024年海潮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数为4750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少120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海潮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为4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0万元,占16.84%;教育支出2330万元,占4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万元,占6.74%;卫生健康支出400万元,占8.42%;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0.63%;农林水支出590万元,占12.42%;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230万元,占4.8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0.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遗属补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630万元,主要用于海潮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海潮镇学校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主要用于海潮镇高寨学校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日常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三个学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人员及下属三个学校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利、兽防等农口部门行政人员经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农口部门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万元,主要用于海潮环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支出、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支出、正常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经费支出。
19、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交管部门经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三个学校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4100万元。人员支出35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24万元、津贴补贴3211万元、奖金173元、绩效工资1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住房公积金2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万元、生活补助1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94万元,其中:办公费92.2万元、印刷费34万元、水费19万元、电费39万元、邮电费40万元、差旅费55万元、维修(护)费56万元、租赁费2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劳务费66万元、委托业务费34万元、工会经费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50万元。其中: 办公经费80万元、 委托业务费90万元、维修维护费30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0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90万元、大型修缮60万元、土地征拆补偿和安置支出15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4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8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5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来我镇调研种业园区建设或其他重大接待事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1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应急保障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4万元(含3个学校),比上年预算873.2万元减少279.2万元、下降31.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90万元,比上年预算100万元增加190万元、增长190%,主要用于海潮镇垃圾清运服务、海潮镇环都市农业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设计服务、海潮镇2023年中省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采购大米加工设备、学校办公设备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主要为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一、聚力招商引资,经济建设跨上新台阶。招商引资有的放矢、项目推动助力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聚力“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乡村振兴引领示范、产业发展创先争优、和美小镇宜居宜业;三、聚力安全发展,滨江小镇实现新发展。着力提升环境品质、筑牢安全发展屏障、系统抓好防灾减灾;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为民施政、更加注重廉洁从政。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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