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泸县奇峰镇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镇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实施组织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农村、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到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奇峰镇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政府内设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纳入奇峰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奇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奇峰镇奇峰学校、奇峰镇中心幼儿园、奇峰镇曹市杨娣学校、奇峰镇宝藏学校。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7879.34万元,包括本年收入7830.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8.95万元。2023年度支出总计7879.34万元,全部为本年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83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7.09万元,占93.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3万元,占6.4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87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7.1万元,占74.71%;项目支出1992.24万元,占25.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879.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0.6万元,增长13.2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8.2万元,增长11.9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20万元,占11.82%;教育支出3408.97万元,占46.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15万元,占5.36%;卫生健康支出1081.23万元,占14.66%;农林水支出833.94万元,占11.31%;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295.71万元,占4.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3.83万元,占6.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2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完成预算99.9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占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12万元,占77.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完成预算99.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应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虽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但这两年招商资源接近饱和,招商次数并未增加。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15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12万元,主要为招商引资接待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2万元。包括: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项目支出23.2万元,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130万元,农村公路提升工程项目支出70万元,灌溉水源保障提灌站建设项目及基础配套支出2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县奇峰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县奇峰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奇峰幼儿园教玩具采购、奇峰幼儿园空调信息化采购、长林村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7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奇峰镇工作经费、“入川即检”点位人员保障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奇峰镇工作经费、“入川即检”点位人员保障经费等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奇峰镇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教育:指政府教育归属学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指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4.农林水: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5.交通运输:指反映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奇峰镇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18-泸县奇峰镇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1).docx
518001-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1).docx
518001-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x
518001-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1).xls
518002-泸县奇峰镇学校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1).docx
518002-泸县奇峰镇学校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1).xls
518002-泸县奇峰镇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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