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3年度中国共产党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设内设机构18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泸县监察委员会于2019年1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与中国共产党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属党的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34.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4.16万元、266.63万元,增长24.44%、19.5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3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3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78万元,占86.64%;项目支出218.37万元,占13.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34.1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4.16万元、266.63万元,增长24.44%、19.5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6.63万元,增长24.4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0.16万元,占83.8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6万元,占10.26%;卫生健康支出30.35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65.98万元,占4.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34.15,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85.6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218.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4.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6.3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5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40.65万元,下降74.0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89万元,占9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占2.5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40.65万元,下降74.0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置两辆公务用车,2023年未新购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8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63万元,下降81.5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调研、交流学习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纪委调研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38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91.28万元,增长151.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要案查处经费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大要案查处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我委基本完成了部门整体绩效整体目标;2023年,大要案查处专项工作的绩效目标是确保纪委监委机关大案要案查处,保障大案要案查处质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指纪检监察事务的公用经费支出和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设内设机构18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
(二)机构职能。中共泸县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承担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任,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作风转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利益、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中共泸县纪委监委核定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2023年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中共泸县纪委监委部门(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情况、决算报表收入情况。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总计163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15万元,占100%。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37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67.66万元,卫生健康收入30.35万元,住房保障收入65.98万元。
(二)支出情况。中共泸县纪委监委部门(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情况、决算报表支出情况。2023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计1634.1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2.4万元,占57.06%;公用经费支出483.38万元,占29.58%,项目经费支出218.37万元。占13.36%。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370.16万元,占比83.85%,社会保障和就业167.66万元,占比10.26%,卫生健康收入30.35万元,占比1.86%,住房保障收入65.98万元,占比4.03%。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中共泸县纪委监委部门(单位)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情况0。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
1.履职效能。线索处置、主动发现线索立案、案件查处、大案要案查处、打击行贿和扫黑除恶工作均实现可见效益。
2.预算管理。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依据预算列支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所下类款项列支核算。
3.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机构的岗位职责、资金管理制度、收付结算管理制度、审批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资产管理。严格控制人均资产变化率、提高资产利用率、资产盘活率。
5.采购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采购执行率。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填报以下数据,并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18.3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目标设置、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资金执行专款专用、执行总体进度为100%
3.目标实现。案件查处工作均实现可见效益。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3年,基本完成了部门绩效整体目标,有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通过绩效评价与系统控制,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预算编制合理性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项目支持方向。开展大案要案查处专项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资金分配情况。2023年大案要案查处项目资金218.37万元,用于专案的住宿费、差旅费、看护人员费用等。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办理监察对象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件。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监督项目开展情况、保证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大案要案查处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查处质量。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资金的支付,使用的安全、规范及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包括: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定期对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集体协商。
2.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分配管理办法、绩效监管机制。
3.项目实施。加强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监督。
4.项目结果。目标完成、完成时效动态监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支持对象包括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行政运转等方面。
1.产业发展。塑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2.民生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
3.基础设施。定期监督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4.行政运转。保障监督执纪工作有序开展。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案件查办数量、案件查办质量绩效分析。
四、评价结论
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黑恶“保护伞”,严守安全底线,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主要体现项目资金规划合理性、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六、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完善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2023年纪委单位决算公开编制说明(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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