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9
第五部分 附表………………………………………………6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泸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水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协助跨乡镇水事纠纷等。
泸县水务局下属编制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泸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编制单位包括:
1. 泸县水务局(本级)
2. 泸县水政监察大队(参公)
3.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4. 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5. 泸县水库管理站
泸县水务局为行政单位,为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为5个,即泸县水务局、泸县水政监察大队(参公)、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泸县水库管理站,除泸县水务局(本级)独立核算外,其他下属编制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故报表为一套报表。
2019年泸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更名为泸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泸县水利管理和技术推广站更名为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将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划分至水库管理站统一管理,取消泸县三溪口水库管理所、泸县艾大桥水库管理所独立编制机构。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981.1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463.58万元,下降98.0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98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40.23万元,占54.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40.96万元,占45.7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98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27万元,占7.36%;项目支出24993.93万元,占92.6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981.1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463.58万元,下降98.0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26%。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464.62万元,下降50.9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4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32万元,占1.59%;卫生健康支出66.14万元,占0.45%;农林水支出12718.02万元,占86.87%;住房保障支出123.75万元,占0.8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0万元,占10.2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8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支出决算为168.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支出决算为57.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抚恤(款)20808
死亡抚恤(项)2080801: 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卫生健康(类)21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
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事业医疗(项)2101102:支出决算为3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农林水支出(类)213
(1)农业农村(款)21301
行政运行(项)2130101: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水利(款)21303
行政运行(项)2130301:支出决算为609.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30302: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利工程建设(项)2130305:支出决算为466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130306:支出决算为1859.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土保持(项)2130310: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项)2130311: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质检测(项)2130312: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防汛(项)2130314:支出决算为5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利安全监督(项)2130322: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水利支出(项)2130399:支出决算为5451.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
(1)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
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支出决算为12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
(1)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22407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240799: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16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预算100%,于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5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占49.2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水质监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利安全监督、水库维修养护、下属事业单位查看、防汛、山洪灾害、小(一)型水库、河长制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迎接省市各级调研、督查、开展业务检查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15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3年三溪口春灌工作会接待费5000元;政务开放日公务接待1600元;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会4200元;接待广元市水务局考察学习费用3300元;省水规院许文一行人公务接待费1200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0.9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3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2.23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5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采购项目138.57万元;沱江流域泸县江河治理工程濑溪河玉蟾街道段保护区远程监控设备等采购项目104.1万元;泸县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项目116.8万元;沱江左岸泸县海潮场镇段、流滩坝段堤防工程监理服务采购58.8万元;濑溪河右岸泸县喻寺镇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采购48.3万元;四川省泸县大鹿溪百和镇土主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44.7万元;沱江流域泸县江河治理工程濑溪河玉蟾街道段水生生物监测服务37.9万元;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泸县大鹿溪百和镇土主段防洪治理工程10580.25万元;沱江左岸泸县海潮场镇段、流滩坝段堤防工程3604.78万元;毗卢镇2021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88.8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县水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水质监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利安全监督、水库维修养护、下属事业单位查看、防汛、山洪灾害、小(一)型水库、河长制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移民后扶项目、水安全保障资金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专项、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泸县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水利发展资金、移民后扶项目、水安全保障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泸县水务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来源目标执行,本着“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按进度拨款。在收到财政对口股室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资金的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按量按照资金预算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及项目资金全部是按要求和规定给予支付,特别是在三公经费方面加强管理,不该报销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指标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2023年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泸州市泸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总体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是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发挥了显著效益。在项目的决策上是正确的,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结果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资金管理安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水安全保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泸州市泸县水安全保障资金项目,总体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发挥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消除水库的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护下游居民、企事业生命财产安全,改善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水美新村”建设进程,缓解了用水矛盾,减少了洪涝灾害,促进了社会稳定。移民后扶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经过对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的自查,项目决策合理合规,项目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资金管理安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抚恤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水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事业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泸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水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协助跨乡镇水事纠纷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泸县水务局年末编制数为107名,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8名,事业人员编制80名,工勤编制4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9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事业人员71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70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2023年初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合理预算总计为26981.19万元,主要分为基本支出1987.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24993.93万元两类。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6981.19万元,支出26981.19万元,2022年度结转资金0万元。
(一)收入情况。泸县水务局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情况、决算报表收入情况。(见2023年财政资金收入表)
收入决算表 | |||||
财决公开02表 | |||||
单位名称:泸县水务局 | 2023年度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
栏次 | 1 | 2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26,981.19 | 26,981.19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84.96 | 1,484.9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5.96 | 225.9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68.14 | 168.1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7.82 | 57.82 | ||
20808 | 抚恤 | 6.35 | 6.35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6.35 | 6.35 | ||
20822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1,252.64 | 1,252.64 | ||
2082201 | 移民补助 | 776.04 | 776.04 | ||
2082202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476.60 | 476.6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6.14 | 66.1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6.14 | 66.1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70 | 9.7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6.64 | 36.64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9.80 | 19.8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09.61 | 309.61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9.61 | 309.61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9.61 | 309.61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5,440.49 | 15,440.49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9.15 | 19.15 |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19.15 | 19.15 | ||
21303 | 水利 | 12,698.87 | 12,698.87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609.29 | 609.29 |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00 | 15.00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4,661.60 | 4,661.60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859.62 | 1,859.62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5.00 | 5.00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4.00 | 4.00 | ||
2130312 | 水质监测 | 20.00 | 20.00 | ||
2130314 | 防汛 | 51.11 | 51.11 | ||
2130322 | 水利安全监督 | 22.00 | 22.00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5,451.26 | 5,451.26 | ||
21366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 | 2,628.47 | 2,628.47 | ||
2136601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1,922.00 | 1,922.00 | ||
2136699 | 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706.47 | 706.47 | ||
21369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 | 94.00 | 94.00 | ||
2136902 | 三峡后续工作 | 94.00 | 9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3.75 | 123.7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3.75 | 123.7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3.75 | 123.75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500.00 | 1,500.00 | ||
22407 |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500.00 | 1,500.00 | ||
2240799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500.00 | 1,50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8,056.24 | 8,056.24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8,056.24 | 8,056.24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8,056.24 | 8,056.24 |
(二)支出情况。泸县水务局部门(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情况、决算报表支出情况。(见2023年财政资金支出表)
支出决算表 | ||||||
财决公开03表 | ||||||
单位名称:泸县水务局 | 2023年度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26,981.19 | 1,987.27 | 24,993.93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84.96 | 232.32 | 1,252.64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25.96 | 225.9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68.14 | 168.1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7.82 | 57.82 | |||
20808 | 抚恤 | 6.35 | 6.35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6.35 | 6.35 | |||
20822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1,252.64 | 1,252.64 | |||
2082201 | 移民补助 | 776.04 | 776.04 | |||
2082202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476.60 | 476.6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66.14 | 66.14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66.14 | 66.1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9.70 | 9.7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6.64 | 36.64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9.80 | 19.8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09.61 | 309.61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9.61 | 309.61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9.61 | 309.61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5,440.49 | 1,565.06 | 13,875.43 | ||
21301 | 农业农村 | 19.15 | 19.15 | |||
2130101 | 行政运行 | 19.15 | 19.15 | |||
21303 | 水利 | 12,698.87 | 1,545.91 | 11,152.97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609.29 | 609.29 | |||
2130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00 | 15.00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4,661.60 | 4,661.60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859.62 | 936.62 | 923.00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5.00 | 5.00 | |||
2130311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4.00 | 4.00 | |||
2130312 | 水质监测 | 20.00 | 20.00 | |||
2130314 | 防汛 | 51.11 | 51.11 | |||
2130322 | 水利安全监督 | 22.00 | 22.00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5,451.26 | 5,451.26 | |||
21366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 | 2,628.47 | 2,628.47 | |||
2136601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1,922.00 | 1,922.00 | |||
2136699 | 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706.47 | 706.47 | |||
21369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 | 94.00 | 94.00 | |||
2136902 | 三峡后续工作 | 94.00 | 9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23.75 | 123.7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23.75 | 123.7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3.75 | 123.75 |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500.00 | 1,500.00 | |||
22407 |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500.00 | 1,500.00 | |||
2240799 |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 1,500.00 | 1,50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8,056.24 | 8,056.24 | |||
22904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8,056.24 | 8,056.24 | |||
2290402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8,056.24 | 8,056.24 |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人员经费支出149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决算为1491.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2)公用经费支出14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决算为14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3)其他运转特定目标及项目资金278.7万元,支出决算为2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主要包括:
水利安全监督22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保障不发生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包含三溪口、艾大桥水库安全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45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防汛工作正常开展、防汛物资到位;保障抗旱物资购置管护。用于本单位汛期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含闸坝管理所),山洪灾害平台24小时值班,水情信息通畅,出勤快捷。保障防汛抢险基础工作顺利开展,包含三溪口、艾大桥水库防汛工作。以及用于保障山洪灾害县级预警平台及群防群策工作顺利开展,预警人员补助,确保将山洪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30.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中型水库、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水雨情动态监测预警,三溪口、艾大桥水库水质保护、水利工程基本维护费。
河道砂石管理工作经费及河长制工作经费110.5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110.50万元,执行数为11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水利执法监督以及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河道水质清洁。
长江和大鹿溪水质监测工作经费20.0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保障村镇供水饮水安全情况。
2.预算管理。
单位预算为履行政府职能或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收支计划。单位预算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单位预算由财政拨款预算和单位其他资金收支计划组成。财政预算拨款和单位其他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财务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单位应当加强对财政预算拨款和单位其他资金的管理,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使用,确保行政管理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2023年单位年初预算收入1918.9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预算支出决算为1918.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年末无结转结余。
3.财务管理。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设置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档案存档安全、规范。
4.资产管理。
人均资产变化率有所降低、资产利用率增高。
5.采购管理。
2023年泸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5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采购项目138.57万元;沱江流域泸县江河治理工程濑溪河玉蟾街道段保护区远程监控设备等采购项目104.1万元;泸县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项目116.8万元;沱江左岸泸县海潮场镇段、流滩坝段堤防工程监理服务采购58.8万元;濑溪河右岸泸县喻寺镇谭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采购48.3万元;四川省泸县大鹿溪百和镇土主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服务44.7万元;沱江流域泸县江河治理工程濑溪河玉蟾街道段水生生物监测服务37.9万元;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泸县大鹿溪百和镇土主段防洪治理工程10580.25万元;沱江左岸泸县海潮场镇段、流滩坝段堤防工程3604.78万元;毗卢镇2021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88.85万元等。采购倾斜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执行率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 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78.7 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 10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个。主要涉及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化管理。完成两座中型水库管护与运行,完成全县22座小一型水库管护。水库还清工程、水库白蚁防治工作。推进全县重要江河、湖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项目规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全县水利系统技术推广,完成全县农田水利工作。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138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0 %,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3个,部分项目为年中追加跨年度实施项目,需在下一年度实现支付。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情况,我单位预算管理无违规情况。
1.泸州市泸县批复中央水安全保障资金年中追加8320万元,预算执行数6276万元,预算执行率75.43%,目标完成情况:(1)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2359万元,新建防洪护岸堤及防汛通道4714.0m,其中新建防洪堤2005.0m、护岸1778.5m、 沿江防汛通道930.5m。(2)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2621万元,新建防洪护岸堤及防汛通道5770.0m.其中新建防洪堤500.0m、护岸4260.0m、沿江防汛通道1010.0m。(3)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2270万元,综合治理河长4.27km,新建堤防及防洪抢险通道总长6.68km。(4)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1070万元,新建堤线总长2839.78m,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350.11m,新建检修马道989.78m,新建防汛抢险道路长度499.89m。
2.泸州市泸县批复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年中追加1958万元,预算执行数532.77万元,预算执行率27.21%,目标完成情况:(1)泸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560万元,对县内129座小型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管理用房等进行维修养护。(2)泸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推广以工代赈项目245万元,改造石马变频加压泵站,并延伸8390米管网至阳高场控制点3;更换智能水表37处;神仙桥水厂无阀滤池石英砂滤料更换6立方米。(3)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5万元,对90个无线预警广播站、90个简易雨量站、13个自动雨量站、9个自动水位站、5个自动雨量水位站、7个视频站进行维修养护。(4)泸县百和镇大鹿溪高洞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1128万元,工程综合治理河长3.1km,新建堤防长1.553km。(5)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10万元,对4个自动监测站点及5个视频站点升级改造。
3.年中追加786万元用于移民直发直补,4074万元用于基础设施移民项目建设,预算执行数94.32万元,预算执行率91.57%,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建设内容涵盖美丽移民村建设、中小微水利工程治理、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移民产业发展等。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2023年末资产总计15891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20万元,占资产总额0.07%;固定资产502.01万元,占资产总额0.32%;无形资产1.5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58266.96万元,占资产总额99.59%;受托代理资产29.36万元,占资产总额0.02%。负债合计944.34万元,净资产合计157973.73万元。
2023年末固定资产占比中:房屋0.36万元,在固定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小;车辆27.8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0.02%;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2023年泸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0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5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5万元。均已按照采购要求完成采购程序,服务均已实施,款项已按照符合支付条件陆续支付,支付情况良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专款专用,不拖欠,不挪用。在收到财政对口股室下达的各类指标后,按照资金的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按量按照资金预算进度及时拨付各项款项。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及项目资金全部是按要求和规定给予支付,特别是在三公经费方面加强管理,不该报销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2023年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泸县水务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和细化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机关厉行节约
县水务局根据《泸县水务局内部控制手册》中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在保证单位正常工作需要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2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2批次,15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表如下)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人、次 | ||||||||
指标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
支出金额(元) | 接待批次 | 接待 人次 | 支出金额(元) | 接待批次 | 接待 人次 | |||
“三公”经费支出 | 276000 | 142 | 1520 | 276000 | 152 | 1552 | ||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40000 | 140000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0000 | 140000 | ||||||
公务接待费 | 136000 | 142 | 1520 | 136000 | 152 | 1552 |
总之,我局2023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单位财务规章制度,优化了年度预算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得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3)机关节能降耗
县水务局一直遵循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养成节约习惯,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从自身的用水、用电做起, 打造水务干部“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2. 财务管理情况。
(1) 水务局机关建立了《泸县水务局内部控制手册》,制定了相应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我局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到账务处理规范,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制度。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严格按泸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上报各项报表及自查报告。
(3)自评质量。2023年,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水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水务部门的职能职责、保障民生工程的优势和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泸县水务局2023年水利建设项目均已通过水利部绩效目标考核,完成考核任务。
泸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我局不管是在资金预算编制方面,还是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绩效方面,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合理安排项目,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完成了部门职能职责,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所以我局总体评价为良。
(二)存在问题。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项目进度缓慢导致预算执行缓慢情况,影响项目绩效考核。在今后工作中将大力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与预算执行情况,保证预算的执行与项目推进。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将大力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与预算执行情况,保证预算的执行与项目推进。
附件2
泸县2023年度水安全保障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3年8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向等)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205号)下达2023年中央水安全保障资金8320万元。建设项目4个,主管部门为水务局。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水安全保障专项资金和工作清单下达给县财政和水务部门,由县水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招投标等规范程序,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该资金建设项目4个:①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2359万元,保护人口0.64万元人。②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2621万元,保护人口0.11万人。③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2270万元,保护人家0.32万元人。④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1070万元,保护人口0.3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2359万元,新建防洪护岸堤及防汛通道4714.0m,其中新建防洪堤2005.0m、护岸1778.5m、沿江防汛通道930.5m。
2.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2621万元,新建防洪护岸堤及防汛通道5770.0m.其中新建防洪堤500.0m、护岸4260.0m、沿江防汛通道1010.0m。
3.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2270万元,综合治理河长4.27km,新建堤防及防洪抢险通道总长6.68km。
4.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1070万元,新建堤线总长2839.78m, 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350.11m,新建检修马道989.78m,新建防汛抢险道路长度499.89m。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按照水安全保障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水安全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县2024年度水安全保障资金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实事求是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自评报告。
(三)评价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1〕1880号)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泸州市泸县批复中央水安全保障资金8320万元,到位资金8320万元,中央水安全保障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管理
(1)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2359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2)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2621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277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4)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107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项目实施
截至2024年6月底,项目全部完工。
4.项目结果
按时间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
1.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2359万元,新建防洪护岸堤及防汛通道4714.0m,其中新建防洪堤2005.0m、护岸1778.5m、 沿江防汛通道930.5m。
2.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2621万元,新建防洪护岸堤及防汛通道5770.0m.其中新建防洪堤500.0m、护岸4260.0m、沿江防汛通道1010.0m。
3.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2270万元,综合治理河长4.27km,新建堤防及防洪抢险通道总长6.68km。
4.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1070万元,新建堤线总长2839.78m, 其中新建堤防长度1350.11m,新建检修马道989.78m,新建防汛抢险道路长度499.89m。
2.民生保障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消除水库安全潜在威胁,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护下游居民、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改善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水美新村”建设进程,缓解了用水矛盾,减少了洪涝灾害,促进了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
3.基础设施
项目实施后,有效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有力促进了生态系统平衡,为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及振兴乡村战略奠定了水利基础。为工程河段构建绿色生态长廊,大幅度的改善的水质,增加河流的流动性,为项目区人民营造了一个美好的生态环境,增加了当地人民的生活舒适感。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泸县2023年中央水安全保障资金项目下达数量指标均全部完成。
四、评价结论
泸州市泸县水安全保障资金项目,总体按计划完成建设,是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发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项目的决策上是正确的,资金分配办法得当,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结果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及时分解下达。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管理安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暂无
六、改进建议
无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泸县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泸县水务局防御中心 |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建设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泸县水务局关于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泸县水发〔2023〕19号);泸县水务局关于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泸县水发〔2023〕20号);泸县水务局关于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泸县水发〔2023〕18号);泸县水务局关于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泸县水发〔2023〕45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领域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农经规〔2021〕1880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据实据效 | ||||
立项依据 |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龙井子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3〕84号);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沱江左岸泸县海潮镇红合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3〕85号);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濑溪河泸县福集镇段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3〕49号);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濑溪河左岸泸县寿尊-工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3〕196号)。 | |||||
使用范围 | 沱江、濑溪河主要支流堤防建设 | |||||
申报(补助)条件 | 项目可研报告完备、初步设计过审、实施方案成熟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832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832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4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实施效果 | 产出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个) | 4 | 4 | |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 ≥90% | 100 | |||
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80% | 100 | |||
概算控制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
效益指标 | 基本实现年度经济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
基本实现年度社会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 | ≥80% | 80 | |||
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及生态效益发挥基本符合要求的比例 | ≥80% | 80 | |||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 ≥80% | 100 | ||
过程管理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30个工作日 | 30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65 | ||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80% | 80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0% | 100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10%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0 |
泸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泸县是移民后扶大县,截至2024年8月,泸县纳入移民后扶政策范围人口共计14308人(三峡移民人数272人),涉及19个镇(主要分布在立石、毗卢、海潮等镇),移民村129个,移民小组446个。泸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批复总投资48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69万元、省级资金2491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1号下达资金1798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60号下达资金910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72号下达资金571万元,《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135号下达资金1581万元。本项目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建设内容涵盖美丽移民村建设、中小微水利工程治理、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移民产业发展等。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资金按照工程进度申报。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泸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35号)文件规定及有关要求,旨在帮助库区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稳致富 ,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本项目预算安排4860万元,其中786万元用于移民直发直补,4074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考虑受益移民数、受益群众数确定基本得分,考虑上年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浮动得分,按照总分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35号)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川财农〔2022〕181号、川财农〔2023〕60号、川财农〔2023〕72号、川财农〔2023〕135号,水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2.前期准备
(1)建立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指标、权重、标准值,采用层次分析法、调查法建立评价指标库,形成一个由多个相互联系的指标组成的多层次指标体系。
(2)制定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在确定评价对象和评价指标体系之后,根据评价范围、具体项目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绩效评价的内容、方向和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3.组织过程。
(1)结合各级政策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管理制度。对发放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重点完善直发直补发放机制,落实责任。
(2)每年定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定期绩效评估,移民普遍反映获得感强,通过直发直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切实提升了移民生产生活水平,把促农增收落到实处。
4.分析评价。
(1)移民收入显著增加。我县高度重视直发直补给移民带来的惠民政策,坚持以移民增收为核心。近年来我县移民人均纯收入以每年11%递增。
(2)移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通过移民后扶直发直补政策,改善了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移民家庭收入,提升了移民自力更生能力。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出具具体评价意见,反映项目实施成效,发现投入、过程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资金分配的规范化,项目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 资金情况分析。
中央资金2369万元、省级资金2491万元,合计486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一是美丽移民村建设。聚焦民生福祉,助力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补齐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移民乡村治理体系,增强移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中小微水利工程治理。以改善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中小微水利工程是解决移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改善灌溉面积,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稳定发展,通过保障水利设施正常运行,为移民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三是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强移民新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抓好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运处理。推进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提升移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村容村貌提升“五化”工程,推进家园美化、村庄绿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保护利用乡土文化。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改善村庄风貌,提升移民村形象。
四是移民产业发展。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移民所在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从实际出发,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支持移民村发展“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新业态,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发展美丽经济的园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家园变花园、农房变客房、产品变商品“五变”行动,增强移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移民持续增收。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强化组织实施,我县制定了《泸县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泸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对项目规划、申报、定点、验收等流程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对项目建设招投标、项目管理、组织实施、资金补助、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全过程规范项目建设。二是严保资金安全,我县严格资金预算下达,明确“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拨付原则,严肃预算管理纪律,树立严格的依法办事观念,资金管理必须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三是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加强移民后扶资金管理,强化资金安全监督,通过建立资金安全监管机制,实现对移民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是严格绩效管理,坚持多方联系会商、部门协同方式,每月对项目实施进度实行周报,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乡镇进行通报,对迟迟不动工的项目予以及时调整重新安排,切实保证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抽样包括2023年移民直发直补情况以及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所有已建成、在建项目。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
(五)评价组织。
组长:泸县水务局水利中心 熊炜 负责整体评价工作的规划与协调,确保评价过程符合既定标准与流程。
专家顾问:邀请行业内外专家,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增强评价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数据分析员:泸县水务局水利中心 唐源 泸县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为评价提供量化依据。
现场评估员:泸县水务局水利中心 唐胜 深入实地,进行实地考察与访谈,获取第一手资料。
报告撰写人:泸县水务局水利中心 唐胜 汇总各方信息,撰写评价报告,清晰呈现评价结果与建议。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方面,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规划论证方面,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资金投向方面,本项目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制度办法方面,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分配管理方面,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建设完备的项目储备库,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绩效监管方面,项目按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监管方面,项目涉及省级层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年度绩效工作通知,项目有近三年绩效目标表、事前自行评估报告、绩效自评报告、绩效问题整改报告等资料,项目有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印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知,开展资金分配、项目管理以及绩效工作监督指导等资料。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方面,财政资金拨付率:已完成拨付指标金额÷财政资金实际下达总额>1,单位资金使用率:单位实际支付金额÷单位实际到位金额=1,地方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方面,拥有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等资料,项目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项目资金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以及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
4.项目结果。在目标完成方面,项目近三年首次批复的总体绩效目标表完备,项目近三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资料完备;完成时效方面,项目按照预计时效顺利进行,工期安排合理,项目进度可控。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基础设施。该项目为在建项目,在工程进度上,项目资金支持涉及的在建项目清单以及在建项目实施方案,在建项目计划工程进度与截至收集资料时的在建项目实际工程进度相当;在资金拨付上,项目资金支持涉及的在建项目清单以及在建项目资金拨付,在建项目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与截至收集资料时的在建项目实际资金拨付进度相当。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指标1,移民收入增速>=10%,截至收集资料时,移民收入增速为11.32%;指标值2,输水管网延伸>=90KM,截至收集资料时,已建成输水管网延伸100.08KM;指标值3,新增现代节水灌溉农田300亩,截至收集资料时,已建成现代节水灌溉农田350亩;指标值4,移民用水满意度>=85%,根据2024年上半年实际入户抽样调查,移民用水满意度>=90%。
四、评价结论
经过对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的自查,在项目的决策上是正确的,资金分配办法得当,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结果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及时分解下达;项目管理资金全部及时到位,资金管理安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泸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按照我县移民“十四五”规划部署,现阶段的移民项目均达到规划设计范围,但部分移民镇申报项目与实际实施项目还存在一定差异,部分项目由于土地原因,导致项目方案需要重新变更后实施,然而项目前期设计阶段耽搁时间过长,造成我县部分项目进展稍慢。
(二)移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强。一是产业规模不大,由于土地分散,土地流转率不高,产业规模无法做大做强;二是移民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周期性长的项目,如种植龙眼、甜橙的项目,缺乏社会力量参与,目前只是政府投入推动产业发展,发展后劲不足。
(三)项目计划下达在去年末当年不能实施,加之工程类项目前期准备时间较长,使项目推进延后。
六、改进建议
(一)积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未竣工项目进行倒排工期,并责成责任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对已竣工未验收项目,联合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安排项目验收,责任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备案。
(二)积极调整资金投入方向。按照“先难后易、示范带动”原则,优先解决急需特困,重点扶持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小微水利设施建设、乡村水务建设等。
(三)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思路。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建成后,在村民委员会指导下联合自主经营,实行市场化动作,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让项目发挥应用效能,使用移民户长期受益。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扎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将重心转移到移民资金项目指导、管理和监督上来。创新工作指导方式,加强移民工作政策落实、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等方面的综合指导。强化移民审计稽察、监测评估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移民资金项目检查工作。
(五)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毫不松懈地抓好移民稳定工作,密切关心两区移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提高维护移民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把“大接访、大下访”、“稳定风险评估”和“解决问题维护稳定”作为实现两区稳定的重要举措,努力化解各种矛盾,把握移民工作主动权。继续落实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出现移民稳定群体性事件,确保移民两区社会稳定。
(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相关移民政策,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移民收入,加快融入“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
附表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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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泸县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泸县水务局水利中心 |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建设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泸县水务局关于征求《泸县2023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泸县水函〔2023〕16号;泸县水务局关于征求《泸县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和《泸县2023年中央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泸县水函〔2023〕122号;泸县水务局关于征求《泸县2023年省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泸县水函〔2023〕218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35号)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据实据效 | |||||||
立项依据 |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县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海潮镇)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泸县发改行审〔2023〕347号;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县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奇峰镇)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批复 泸县发改行审〔2023〕359号;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县2023年省级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兆雅镇)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的批复 泸县发改行审〔2024〕40号等相关文件 | ||||||||
使用范围 | 美丽移民村建设、中小微水利工程治理、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移民产业发展 | ||||||||
申报(补助)条件 | 项目可研报告完备、初步设计过审、实施方案成熟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86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86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铺设水管网90公里,建设维护小型水源点10处,建设现代节水灌溉农田300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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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网铺设 | ≥ | 90 | KM | 10% | 100.08KM | 10 | |
建设现代节水灌溉农田 | ≥ | 300 | 亩 | 10% | 350亩 | 10 | |||
小型水源点整治 | ≥ | 10 | 处 | 10% | 10处 | 10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 | 90 | % | 15% | 95% | 15 | ||
时效指标 | 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 | 98 | % | 5% | 80% | 4.08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基本实现年度经济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 | ≥ | 80 | % | 20% | 90% | 2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移民群众基本满意比例 | ≥ | 85 | % | 10% | 9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经济成本 | ≤ | 4860 | 万元 | 10% | 3031.99万元 | 10 |
泸州市泸县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一、概述
(一)中央和省级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71号)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9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58万元)。
(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泸县财政局以泸县财农〔2023〕16号文件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958万元,该资金建设项目5个:①泸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560万元,对县内129座小型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管理用房等进行维修养护。②泸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推广以工代赈项目245万元,工程覆盖服务人口35.81万人。③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5万元,工程服务盖人口1.027万人。④泸县百和镇大鹿溪高洞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1128万元,保护耕地面积0.22万亩,保护人口0.42万人。⑤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10万元,工程服务盖人口1.027万人。
(三)实施项目情况
1. 泸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560万元,对县内129座小型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及管理用房等进行维修养护。
2. 泸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推广以工代赈项目245万元,改造石马变频加压泵站,并延伸8390米管网至阳高场控制点3;更换智能水表37处;神仙桥水厂无阀滤池石英砂滤料更换6立方米。
3. 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5万元,对90个无线预警广播站、90个简易雨量站、13个自动雨量站、9个自动水位站、5个自动雨量水位站、7个视频站进行维修养护。
4. 泸县百和镇大鹿溪高洞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1128万元,工程综合治理河长3.1km,新建堤防长1.553km。
5. 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10万元,对4个自动监测站点及5个视频站点升级改造。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1. 川水函〔2024〕758号、川财农〔2022〕183号、川财农〔2023〕71号、泸县财农〔2023〕16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31号)、《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3号)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水利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
(二)自评方式
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县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和验收情况实事求是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自评报告。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 资金到位情况
泸州市泸县批复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958万元,到位资金1958万元,中央和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率100%。
(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183号)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71号)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958万元。泸县财政局以泸县财农〔2023〕16号文件下达了该项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表1 2023年度中央、省级、市县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 批复预算数(万元) | 扣除脱贫县资金后 | |||||||||
预算数(万元) |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 市县财政资金到位率(%) | ||||||||
总投资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560 | 560 | 560 | 560 | 56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245 | 245 | 245 | 245 | 245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 15 | 15 | 15 | 15 | 15 | 100 | |||||
中小河流治理 | 1128 | 1128 | 1128 | 1128 | 1128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 10 | 10 | 10 | 10 | 10 | 100 |
2. 资金执行情况
泸县2023年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投资19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1572.5万元,投资完成率80%,截至2024年6月完成投资1958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1)泸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56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2)泸县2023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24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3)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7.5万元,投资完成率50%,截至2024年6月完成投资1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4)泸县百和镇大鹿溪高洞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750万元,投资完成率66%,截至2024年6月完成投资1128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5)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完成投资1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表2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分类 | 批复投资 (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投资完成率(%) |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其他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其他 |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560 | 560 | 560 | 10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245 | 245 | 245 | 100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 15 | 7.5 | 15 | 50 | 100 | |||||||||
中小河流治理 | 1128 | 750 | 1128 | 66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 10 | 10 | 10 | 100 | 100 |
3. 预算拨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2024年6月底预算拨付完成情况如下表。
表3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拨付情况表
分类 | 到位资金(万元) | 预算拨付(万元) | 拨付率(%) |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 6月底 | 截至 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 6月底 | 截至当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560 | 312.6 | 312.6 | 56 | 56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245 | 129 | 190.94 | 53 | 78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 15 | 15 | 100 | |||||
中小河流治理 | 1128 | 600 | 1128 | 53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 10 | 10 | 10 | 100 | 100 |
4. 资金管理情况
省财政厅、水利厅将中央、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作清单下达给县财政和水务部门,由县水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招投标等规范程序,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工程进度款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按审批程序报批,每次进度款按照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拨付,审计后按照合同预留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款,质保期满后经审批拨付质量保证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 组织实施
根据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成立了泸县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泸县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由各项目建设部门组建法人单位,成立工程建设指导组,制定项目工程管理办法,通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选择施工、监理等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由法人单位、监理单位和水务局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外观形象、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到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 绩效管理
根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文件,我县严格实行工程项目“四制”管理,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外观形象、安全管理、受益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自评,自评材料质量可靠,绩效目标优秀,自评材料报送及时。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数量指标
泸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下达数量指标均全部完成。
(1)泸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下达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29座,实际全部完成。
(2)泸县2023年村农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推广以工代赈项目下达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39处,实际全部完成。
(3)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下达完成1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实际全部完成。
(4)泸县百和镇大鹿溪高洞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下达治理河长8.5km,实际全部完成。
(5)泸县2023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下达任务完成1个县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维修养护,实际全部完成。
2. 项目质量指标
泸县2023年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全部完工,已建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
3. 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24年6月底,泸县2023年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全部经过初步验收。
分 类 | 实施项目数(个) | 项目 完工率(%) | 项目 验收率(%) | ||||
总数 | 项目 开工 | 项目 完工 | 完工 验收 | 验收 合格 | |||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中小河流治理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4. 项目成本指标
泸县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成本(预算)控制,在实际执行中没有超出概算的项目。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总体情况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改善了灌溉面积0.9万亩,保护耕地面积0.22万亩,减少了洪涝灾害,有利于实现项目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项目区经济的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改善了项目区5万人的生产用水和35.81万人的生活饮水问题,保护项目区内0.42万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消除水库安全潜在威胁,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护下游居民、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改善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水美新村”建设进程,缓解了用水矛盾,减少了洪涝灾害,促进了社会稳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有效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有力促进了生态系统平衡,为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及振兴乡村战略奠定了水利基础。为工程河段构建绿色生态长廊,大幅度的改善大鹿溪的水质,增加大鹿溪的流动性,为项目区人民营造了一个美好的生态环境,增加了当地人民的生活舒适感。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能够良性运行,能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能够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工程新建后将加快项目区区域经济发展,可使工程河段城区土地增值,促进旅游业发展,对于项目区经济结构的改善和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改善了灌溉面积0.9万亩,有利于实现项目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消除、削减水库安全潜在威胁,保障水库安全运行,保护下游居民、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改善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项目区5万人的生产生活用水,加快“水美新村”建设进程。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有效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有力促进了生态系统平衡。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能够良性运行,能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能够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
3.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时使用的工人为当地农民工,为当地农民增加了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能够改善项目区35.81万人的生活饮水问题,缓解了用水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为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振兴乡村战略和水美新村建设奠定了水利基础。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能够良性运行,能够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能够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
4.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及非工程措施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保障了山洪站点的数据畅通,为防御山洪灾害提供了科学依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增强山洪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这不仅为相关部门和群众提供了宝贵的防灾减灾时间,还提高了预警信息的可靠性,从而更有效地避免或减少山洪灾害带来的损失。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能够降低灾害对人居环境的破坏程度,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还能促进生态旅游和可持续发展,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通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做到灾害出现时“有人预警、有人指挥、群众明白”的全民防范良好氛围,实现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5. 中小河流治理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工程建成后,保护耕地面积0.22万亩,通过对洪水发生年的实际洪水情况调查分析,采用洪水损失发确定直接洪灾的实物指标,经计算,本工程直接防洪效益约为252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保护区内0.42万人人民生命财产将不再受洪水危害,可避免保护区发生毁灭性灾害,大大减轻洪灾损失。
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为工程河段构建绿色生态长廊,大幅度的改善大鹿溪的水质,增加大鹿溪的流动性,为百和镇人民营造了一个美好的生态环境,增加了当地人民的生活舒适感。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工程新建后将促进项目区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城镇形象,可使工程河段城区土地增值,促进项目区旅游业发展。对于项目区经济结构的改善和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群众受益很大,群众非常满意。通过调查和走访部分农户,满意度100%。
表5 2023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分类 | 调查问卷数(份) | 平均满意度(分) | 备注 |
合计 | 100 | 100 | |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4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20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 | 10 | 100 | |
中小河流治理 | 20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 | 10 | 100 |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泸州市泸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成效显著。我县下一步将继续积极与发改、审计部门进一步整合监管力度,共享监管信息,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强化项目审批和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谁审批谁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升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五、评价结论
泸州市泸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总体按计划完成建设,是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发挥了显著效益。在项目的决策上是正确的,资金分配办法得当,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因素选择全面、合理。资金分配结果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及时分解下达。项目管理资金全部及时到位,资金管理安全,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完成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自评得分95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科学地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争取、资金划拨等因素挂钩,用于考评和管理,实现奖惩并举,有效激励。对于绩效结果不合格并且长期不改进者,根据严重程度给予扣分和在项目上减少资金等处罚。二是将绩效考评结果公之于民,与民众、管理单位进行密切沟通、交流,在反馈的基础上指导管理部门做好工作计划,促进管理部门工作目标实现。帮助管理部门及时规避决策风险,提高政策与民意的契合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泸县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泸县水务局防御中心 |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建设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泸县百和镇大鹿溪高洞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1〕309号)等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31号)、《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3号)等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据实据效 | ||||
立项依据 | 泸县水务局关于四川省泸县百和镇大鹿溪高洞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县水发〔2020〕95号)等 | |||||
使用范围 | 村饮水工程、堤防工程。 | |||||
申报(补助)条件 | 项目可研报告完备、初步设计过审、实施方案成熟 | |||||
项目起止年限 | 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95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58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4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实施效果 | 产出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个) | 4 | 5 | |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 ≥90% | 100 | |||
年度建设任务量完成率 | ≥80% | 100 | |||
概算控制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
效益指标 | 基本实现年度经济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
基本实现年度社会效益目标的项目比例 | ≥80% | 80 | |||
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及生态效益发挥基本符合要求的比例 | ≥80% | 80 | |||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 ≥80% | 100 | |||
满意 度指标 |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 ≥80% | 100 | ||
过程管理 | 计划管理指标 |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 | ≤30个工作日 | 30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 100% | 100 | |||
资金管理指标 |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65% | 80 | ||
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 | ≥80% | 100 | |||
项目管理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90% | 100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 ≤10% | 0 | |||
监督检查指标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 ≤1% | 0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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