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02 10:18:57 【字体: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

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负责指导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3.综合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联系地方高等教育,指导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国(境)外教育和体育援助、教育和体育贷款以及教育和体育国际合作项目的执行。

5.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电化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9.综合管理全县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0.承担国家、省、市交办的教育和体育研究项目以及实验课题,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

11.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参赛和承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积极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14.指导教育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对归口管理的社团进行监管。

15.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需求为中心,以人民美好生活为指引,统筹推进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全县教育、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二)机构设置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8个:行政单位1个--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17个直属学校—泸县一中,泸县二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泸县六中,泸县九中,泸县教师进修学校,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泸州天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泸县中宏特殊教育学校,泸县城北初级中学校,泸县二中城西学校,泸县实验学校,泸县城东小学校,泸县城北幼儿园,泸县二中附属幼儿园,泸县惠济路幼儿园。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教育体育发展的新定位、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以建设区域教育高地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学区制治理、教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促进教育共优共享,加快构建具有泸县特色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开展党建特色创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确定党建工作“三个一”目标,构建一套机制、形成一系列活动规范,打造一批党建品牌。探索项目牵动引领机制,通过党建项目申报、党组织创新争优等打造基层党建工作新亮点。开展基层理论宣讲大赛、评选“十佳主题党日”,分梯次举办党员干部能力提升班,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培树教育行业的“一地一品”基层理论宣讲品牌——“龙城师说”理论品牌,打造教体系统“三联三带”党建品牌,全年培育1—2个系统党建阵地和基层党组织“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创建。推动党组织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党建工作综合水平。
   (二)实施教育品牌建设。推进教育创牌工程,做好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省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推动泸县五中创建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泸县一中、泸县城东小学、泸县城北小学等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泸县城北小学创建泸州市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泸县石桥镇中心幼儿园、泸县二中附属幼儿园、泸县城北幼儿园创建省级示范园。全面推动二中集团化办学工作,在泸州市自强学校改扩建后更名为泸县二中城东学校,纳入泸县二中教育集团发展。
   (三)推进职教达标提质。实施“泸县建校+”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职教布局,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组建企业、学校深度参与的行业职教集团,共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快补齐3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短板,重点打造与泸县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特色专业,力争在质量评价、品牌创建、教师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加强教师队伍培养。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省级试点,深化督导的指挥棒作用。推进省级教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区改革,实施教育领衔人才培养工程,持续推进新苗教师“强基”计划、青年才俊“聚力”计划、全员教师“增能”计划、名优教师“卓越”计划,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持续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和职业教育“三名”工程建设,构建分层分类教师专业成长体系。
   (五)加强资源优化供给。以学区制治理改革为引领,加强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机制健全、分级落实、职权明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学区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统筹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城带乡、强带弱协作机制,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覆盖面,全力促进各学段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教育服务均衡,共享家门口的美好教育。

(六)大力发展体育事业。继续积极谋划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筹办好、宣传好有影响的活动赛事,广泛开展群众基础好、具有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构建更加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8120.6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9.32万元,增长19.19%,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的增减变动及项目资金增加,如:学生资助项目和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812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20.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48120.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171.24万元、占71%,日常公用支出424.81万元、占0.89%,项目支出13524.60万元、占28.1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8120.64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9.32万元,增长19.19%,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的增减变动及项目资金增加,如:学生资助项目和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20.6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9136.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8.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6.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8120.64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49.32万元,增长19.19%,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的增减变动及项目资金增加,如:学生资助项目和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支出39136.97万元,占8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71万元,占8.06%;卫生健康支出2198.79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支出2906.17万元,占6.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48.1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政府采购项目。

3.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8.2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4.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093.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

5.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8241.30万元,主要用于:教体局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57.15万元,主要用于:学生资助项目5035万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信息化建设200万元、组织考试工作40万元、义教免作业本费117万元等。

7.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3.78万元,主要用于:中职业教育学校运行支出。

8.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61.11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学校教育学校运行支出。

9.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4年预算数为694.47万元,主要用于:泸县教师进修学校运行、培训等支出。

1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07.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办普高公用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78.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46.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37.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6.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34596.04万元。

人员支出34171.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30.78万元,津贴补贴774.47万元、奖金127.46万元、绩效工资8543.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78.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1.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7.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0.07万元、住房公积金2906.18万元、工会经费294.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福利费441.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56万元、奖励金1.47万元、抚恤金7.14万元、生活补助4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71万元。(按照一体化系统取数为万元,存在小数点差距0.02,特此说明)

日常公用支出424.81万元,其中:办公费136.5万元、印刷费8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24.5万元、邮电费56.2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会议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5万元、劳务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3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6.4万元。(按照一体化系统取数为万元,存在小数点差距0.01,特此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3524.60万元:

1.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3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5万元、组织考试工作40万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信息化建设200万元、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900万元、学生资助项目5035万元、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6000万元、义教免作业本费117万元、公办普高公用经费1100万元。

2. 泸县教师进修学校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39.50万元,其中:期末试卷印刷18.70万元、教师培训20万元、设备购置0.80万元。

3.四川省泸县第六中学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学生公寓回购补偿款68万元。

4. 泸县中宏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0.1万元,其中:残疾学生生活困难补助20.1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预算14.10万元增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5.7万元,比上年预算100.89万元增加194.81万元、增长193%,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其他运转类经常性项目合并至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10万元减少5万元、5下降50%,主要用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泸县教育和体育局(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纵深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学区制管理、双规范“双减”、集团化办学、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等综合改革,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教育内涵式发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力筑牢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底线。加快实施灾后重建和教育标准化提升工程,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化设施和艺体设备配备,确保提升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校点布局调整,提升教育供给水平。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抓好教师培训,坚持内培外引,优质资源持续增加,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隐患综合治理,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体育设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学校体育全面加强,群众体育势头良好,竞技体育成绩领先。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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