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教师进修学校关于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教师进修学校在行政主管部门泸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教育方针、政策,当好教育行政部门的“参谋与助手”。
2.负责全县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干部培训、专题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长远规划。
3.负责全县的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和对各学校的教学指导工作。
4.负责全县的教育科研管理和对各学校的教育科研指导工作,推广先进教育科研成果。
5.负责全县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工作站的学习指导工作。
6.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校机构设置有党政办、教研室、师培部、教育发展研究室、信息资源中心、社区教育办、总务处七个部门。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我校核定总编制43名,均属核定的事业编制。在职事业人员39人,调出3人,调入2人,退休1人,比上年减少2人;退休人员22人,比上年增加1人。
(三)2024年重点工作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2.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3.高效推进教研活动。
4.扎实开展科研工作。
5.统筹推进教师培训。
6.切实抓好社区教育 。
7.提供优质信息支撑。
8.全面加强工作保障 。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82.2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55万元,下降7.92%,减少原因主要为人员减少、经常性经费取消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校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8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22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校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82.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46.64万元、占84.63%,日常公用支出96.08万元、占10.89%,项目支出39.5万元、占4.4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我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82.22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55万元,下降7.92%,减少原因主要为人员减少、经常性经费取消预算。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2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94.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8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我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82.22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55万元,下降7.92%,减少原因主要为人员减少、经常性经费取消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94.46万元,占78.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36.44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64.85万元,占7.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4年预算数为694.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6.47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9.12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4.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匹配教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842.72万元。
人员支出746.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62.24万元,津贴补贴4.97万元、绩效工资274.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44万元、住房公积金64.85万元、工会经费5.24万元、福利费7.87万元、生活补助0.51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96.08万元,其中:办公费28.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9.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39.5万元,其中:教师培训20万元、设备购置0.8万元、期末试卷印刷18.7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我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7.1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于上级部门来校检查、指导,兄弟单位来校考察、学习,聘请专家、教授来校指导、上课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学校下乡教学视导、教研活动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我校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校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0.8万元,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底,我校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在行政主管部门泸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承担全县的师资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社区教育等职能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及社区教育工作要求,坚持教师培训、教育研究、教学指导工作主线,围绕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教学结构改革,加强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总体目标,扎实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研修、集体视导、教学质量检测、教育科研课题立项评审、社区教育等重点工作,为实现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而努力。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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