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4-04-03 11:50:30 【字体: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 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评估改革效果。

3. 拟定全县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拟定上报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4. 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5. 负责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事项的拟定和报批工作。

6. 研究拟定提出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 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0.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泸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泸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三)2024年重点工作

1. 统筹谋划机构改革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省、市各级关于机构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2. 持续推进全国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管执法衔接配合,推动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一体服务。

3. 构建园区高效管理体制。围绕园区发展需求,梳理园区急需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定位,优化调整泸州市医药健康产业审查评价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更好服务全县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4. 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健全机构编制激励和考核制度,以调优用活编制为主线,探索可量化编制配置标准。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运行情况,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机构编制保障,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率。

5. 聚力做好日常工作。常态化做好权责清单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等工作。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域名清理及缴费等年度工作。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加大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3万元。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总数393.05万元,较2023年收入预算总数减少22.75万元,减少5.47%,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预算。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总数393.05万元,较2023年支出预算总数减少22.75万元,减少5.47%,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9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05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93.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5.84万元、占77.81%,日常公用支出69.21万元、占17.61%,项目支出18万元、占4.5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93.05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75万元,减少5.47%,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93.05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75万元,减少5.47%,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18万元,占8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7万元,占8.90%;卫生健康支出12.67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26.23万元,占6.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38.63万元、公用经费69.21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费用5万元,机构改革及编制管理专项费用13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3.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93.34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38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人员医疗保险。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补充医疗。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6.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375.05万元。

人员支出305.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04万元,津贴补贴31.46万元,奖金52.86万元,绩效工资5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住房公积金26.23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69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69.21万元,其中:办公费35.4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25万元,邮电费7.2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1.76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劳务费3.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费用5万元,机构改革及编制管理专项费用1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部门预算为0。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不变。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安排。

(四)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21万元,比上年预算38.35万元增加30.86万元、增长80.4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与上一年持平,主要用于补充采购办公设备,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目前,中共泸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规定,深化党政机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通过实时更新实名制管理信息,积极稳妥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实现机构编制“四清两对应”,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通过信息公开,方便社会监督;以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为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实行差别化管理。改革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着力推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监督检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健全完善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借助巡察检查、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等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重大问题协商、重大案件联合督查机制,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和续费率达100%;保障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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