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水务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水务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水务、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的职能部门和执法监督部门。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等。
(二)机构设置
泸县水务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三)2024年重点工作
1. 全力抓谋划。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向上对接,深入研究和掌握产业政策及资金投向,针对性地做好项目储备和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健全多元投入机制,保障资金来源。2024年拟争取江河治理、水土保持、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11个,为谱写“东翼”泸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2. 全力抓建设。针对村镇供水供需矛盾、水源工程空间分布不均等突出问题,狠抓项目建设,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一是加快推进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全力做好土公庙水库建设、资金管理、土地等要素保障工作,4月完成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招标,为项目开工做好硬件准备,年内按照施工计划完成一期围堰截流,完成施工附属道路设施的建设。积极配合开展向家坝灌区(二期)和长征渠饮水工程前期规划工作,不断完善县域内水资源配置格局。二是大力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全年新建和整治渠道45km,新增恢复灌面1.5万亩,着力打通灌溉“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三溪口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三是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以长江和水库为水源依托,利用县域内“中、东、西、北”供区管网互联互通优势,加快推进泸县农村供排水一体化改扩建工程建设,年内完成工程总进度的60%,村镇供水制水能力提升至每天12.11万吨。四是持续加强江河治理。加快推进马溪河等重点河流堤防工程建设,计划新建堤防(护岸)44km,综合治理河长54km。
(四)全力抓预防。持续压紧压实防汛减灾责任,强化部门、镇(街道)间联动,扎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防汛演练工作。深入推进富顺、永川、隆昌等跨区域联防联治工作,实现上下游信息共享和联合调度。汛前组织对全县山洪危险区、水库电站、在建工地营地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五)全力抓监管,助行业管理实现新跨越。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纵深推进区域水权与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工作,加强玉龙湖良好水体保护、大陆溪水生态护岸等5个项目建设监管,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平方千米。坚持部门联合执法、流域协同治理,加大对妨碍行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县水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804.1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85.19万元,增长515.13%,增长原因主要为新增新建土公庙水库工程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80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04.17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1804.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31.22万元、占12.13%,日常公用支出325.95万元、占2.76%,项目支出10047万元、占85.1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804.17万元,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85.19万元,增长515.13%,增长原因主要为新增新建土公庙水库工程项目。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04.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47万元、农林水支出1145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804.1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85.19万元,增长515.13%,增长原因主要为新增新建土公庙水库工程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9万元,占1.36%;卫生健康支出67.47万元,占0.57%;农林水支出11456.02万元,占97.05%;住房保障支出120.29万元,占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0.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事业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8.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医疗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9.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30.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8.1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37.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河长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建土公庙水库工程项目等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0.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水务局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1804.17万元。
人员支出1431.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4.73万元,津贴补贴63.96万元、绩效工资479.38万元、奖金9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9万元、住房公积金12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325.95万元,其中:办公费53万元、印刷费33万元、水费1.30万元、电费10.1万元、邮电费45.7万元、差旅费92万元、 维修(护)费7.4万元、公务接待费13.60万元、劳务费34万元、工会经费7.49万元、福利费1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水务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0047.00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项目2万元、河长制专项经费3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经费5万元、水土保持专项经费10万元、新建土公庙水库工程项目10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持平。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省市各级项目检查、督查、验收等产生的用餐费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泸县水务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特种用车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31万元,比上年预算149.26万元增加14.05万元、增长9.41%,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水务局2024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泸县水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泸县水务局承担着防汛抗旱减灾、水政执法、水资源保护和河湖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库监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田水利管理等职能。2024年,泸县水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为抓手,以依法治水为保障,加快推进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进程,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动农田水利、江河治理、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夯实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现代水安全保障水平,服务“三农”发展,深化水务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水进程,不断提高水利综合管理能力,为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根据年初设立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数量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完成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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