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关于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0:52:51 【字体: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关于2024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名词解释

附件:2024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制度;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提出奖惩意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参与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6.统筹推进全县金融业改革发展,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

7.统筹推进全县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8.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依法承担地方金融组织行为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的责任。

9.统筹全县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

10.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泸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1.负责联系中央、省、市驻泸县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工作。

12.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中介机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贯彻执行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指导相关金融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1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并参与实施。

14.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承担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15.统筹对镇(街道)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镇(街道)协同联动机制建设。

16.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7.负责全县金融统计工作,加快建设与国家统计制度相衔接并互为补充的地方金融统计调查体系。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机构设置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机关,代管事业单位1泸县金融服务中心)。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含金融服务中心)核定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9;退休人员2人。

(三)2024年重点工作

1.补齐短板攻难点,持续夯实国企监管。一是出台对外部董监事的考核和激励政策;二是对接市国资委推进阳光采购事项,规范县属企业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行为;三是科学核定县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进一步明确政策性补助发放标准;四是加强供应链业务、教育后勤服务及砂石开采业务的关注和精力,帮助县属企业解决突出问题;五是细化出台对竞争性子公司的盈利指标考核机制,通过成本管控提升企业资产收益率。

2.围绕中心堵痛点,加强国企债务管控。一是严控企业融资成本,保持合理债务水平。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县属企业融资成本,将县属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控制在7%以内。逐步清理县属企业中融资成本超过8%的存量债务,利用政策性银行在利率低、期限长等方面的优势,对高成本债务进行置换。二是调整融资结构,优化产业链,开拓渠道等方式,将县属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0%-60%之间的安全范围内。三是通过拓宽投融资渠道、调整融资结构、优化产业链等中心工作,切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抢抓政策窗口期,通过融资筹划,积极与银行沟通合作,争取长期、稳定、低成本的信贷支持。四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全面反应企业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并通过合理的融资结构来降低风险。

3.把握核心增强点,强化金融资源整合。一是整合县域金融资源,打造互利共赢的金融生态环境。通过整合各政府部门、县域企业金融资源,对支持我县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在银行账户、存款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二是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网络,激发金融机构敢贷主动性。通过组织专场和一对一融资对接会,召集金融机构点对点对接项目,聘请第三方定期对企业进行评级,消除金融服务企业的隐性壁垒。三是不断提升自我,满足现代金融要求。完善实体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主动满足现代金融服务的准入要求。通过努力获取产品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吸引金融机构支持,提高信贷获得率。

4.加快进度出亮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持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加强涉金融类违法广告的清理整治力度,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活动隐患存在;进一步加强县内重点领域和主体的金融风险防控和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二是持续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坚持集中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强化风险提示,在全县形成金融风险宣传的全方位、全覆盖的强大阵势,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款收入;支出包括:金融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收支预算总数324.0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0.65万元,减少23.7%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2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款收入324.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24.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6.61万元63.75%日常公用支出67.46元,20.82%项目支出50万元15.43%

三、财政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财政款收支预算总数324.07万元,较2023年财政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0.65万元减少23.7%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款收入324.07万元;支出包括:金融支出27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总体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24.0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24.72万元减少100.65万元,减少23.7%减少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结构情况

金融支出273.51万元,占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8万元,占7.37%;卫生健康支出8.77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17.91万元,占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款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金融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3.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国企监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274.07万元。

人员支出206.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22万元,津贴补贴13.89万元、奖金21.33万元、绩效工资61.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6万元、住房公积金1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万元(其中:工会经费1.04万元、福利费1.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6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67.46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8.4万元、差旅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劳务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50万元,为国资金融监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国企工资审计和经责审计,保障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五、三公经费财政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款预算数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财政款预算数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上年预算相比基本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用于政银企业对接及融资协调等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款预算67.46万元,比上年预算29.11万元增加38.35万元、增长131.74%,变动的主要原因预算编制口径的调整,人均经费标准调增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泸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单位整支出绩效目标是:2024年,县国资和金融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坚持以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为战略牵引,突出泸州东翼泸县主战场,聚焦突破800亿,跻身百强县总体目标,关注金融产业发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为泸县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单位预算公开表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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