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关于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完成全县妇幼健康服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及8项妇幼民生项目工作的重任。对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妇幼保健系列服务,负责指导和开展县内妇幼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县内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县内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艾滋病母婴阻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同时开展重大妇幼卫生项目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和上报,是国家爱婴医院,泸县区域产儿科急救中心。
(二) 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设孕产保健科、产科、体检科、儿童保健科、儿科、新生儿科、中医儿科、妇女保健科、妇科、中医妇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避孕药具管理科、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麻科等临床和医技科室;设有党支部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科、内审小组、人事科、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基层保健科、信息管理科、健康教育科、总务科、应急与安全办公室、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纪检科等职能部门。
(三)2024年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继续加强人才建设。一是不断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二是不断加强人员培训。通过院内组织培训、短期外出培训学习、进修等形式,不断提升我院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继续加强学科建设。一是建设特色专科。突出妇幼保健特色,做实“群体”保健,做精“个体”保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优势。
4.继续加强辖区妇幼健康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危重孕产妇应急演练,规范、转运流程,有效提升全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安全。、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定期对辖区管理机构进行培训、督导指导;加强对高危个案的行政干预,专题研讨,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杜绝孕产妇死亡,降低新生儿死亡。加强出生缺陷防控,提高人口素质。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免费项目的实施,结合孕产期保健管理,指导孕产妇进行地中海贫血筛查、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早期发现并规范干预,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减轻家庭社会负担。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宣传。着力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服务。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事业支出。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总数1619.26万元,较2023年收入预算总数减少54.46万元,下降了3.25%;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2024年支出预算总数1619.26万元,较2023年支出预算总数减少54.46万元,下降了3.25%,减少原因主要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19.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9.26万元,占38.24%。事业收入1000万元,占61.76%,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19.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3.48万元、占26.77%,项目支出185.78万元、占11.47%,事业支出100万元、占61.7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数619.26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数减少54.46万元,下降了3.25%,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财政未考虑公用经费预算;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619.26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减少54.46万元,下降3.25%,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9.2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数19.26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数减少54.46万元,下降了3.25%,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财政未考虑公用经费预算;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673.72万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减少54.46万元,下降3.25%,减少原因主要为2024年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0万元,占5.41%;卫生健康支出565.75万元,占91.36%;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占3.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5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2024年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536.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2.1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2024年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8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和退休职工2024年公务员补助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433.48万元。
人员支出433.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3.44万元,津贴补贴5.67万元、绩效工资11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9万元、住房公积金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85.78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药品采购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0万元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特种技术专业用车2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一、完成全县妇幼健康服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及妇幼民生项目工作的重任。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二、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宣教工作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日、孕妇学校、微信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有关婚、孕、儿童早期教育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孕妇学校健康讲课,为我县妇女儿童提供整体的、综合的健康教育及保健服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保健意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事业收入: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