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
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卫生计生政策调研,组织起草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干预、处置。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5、负责制定社区卫生计生、农村卫生计生、妇幼卫生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监督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订我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
9、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县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卫生计生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大型医疗设备装备的管理。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工作。
11、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健全完善惩防制度,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6、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泸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纳入泸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泸县喻寺中心卫生院
2.泸县嘉明镇卫生院
3.泸县方洞镇卫生院
4.泸县牛滩中心卫生院
5.泸县天兴镇卫生院
6.泸县潮河中心卫生院
7.泸县海潮卫生院
8.泸县得胜镇卫生院
9.泸县云龙中心卫生院
10.泸县奇峰中心卫生院
11.泸县玄滩中心卫生院
12.泸县石桥镇卫生院
13.泸县毗卢卫生院
14.泸县立石中心卫生院
15.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
16.泸县云锦中心卫生院
17.泸县兆雅中心卫生院
18.泸县百和镇卫生院
19.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21.泸县人民医院
22.泸县中医医院
23.泸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1,673.5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019.28万元,增长21.1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灾后债券资金投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30,02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73.94万元,占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00.00万元,占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77,552.68万元,占59%;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1,03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17.46万元,占78%;项目支出42,822.02万元,占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915.1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604.37万元,增长48.4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计划生育补助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15.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81%。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55.76万元,增长24.25%。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中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15.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69万元,占0.17%;农林水支出4.78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1万元,占0.37%;卫生健康支出38,501.43万元,占99.4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715.11,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5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89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42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22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9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2,54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5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1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17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0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6,569.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08.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3.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4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38.06万元、津贴补贴1,624.41万元、奖金9.98万元、绩效工资3,15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08万元、生活补助4.76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95万元等。
公用经费34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32万元、印刷费25.56万元、手续费0.15万元、水费2万、电费8万、邮电费5.2万、差旅费4.33万元、维修(护)费2.33万元、租赁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0.22万元、专用材料费130.2万元、工会经费10.55万元、福利费15.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24.68万元、劳务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1.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72.99万元,增长52.6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88万元,占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2万元,占5.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77.59万元,增长62.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2.2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车6辆、金额164.22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医院日常健康体检与预防接种使用。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其他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59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康体检、预防接种、日常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4.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12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7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泸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53万元,比2021年减少687.18万元,下降67.9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泸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6.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8.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4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下乡使用。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计划生育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泸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计划生育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一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开支。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培训费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红十字会的日常运行开支。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红十字会的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县级医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和计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安全工作日常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3年泸县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卫生健康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单位25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4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卫生计生政策调研,组织起草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干预、处置。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5、负责制定社区卫生计生、农村卫生计生、妇幼卫生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监督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订我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
9、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县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卫生计生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大型医疗设备装备的管理。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工作。
11、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健全完善惩防制度,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6、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泸县卫生健康局核定总编制2205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参公编制24名,事业编制2073名,工勤编制79名。在职人员总数1988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参公人员19人,事业人员1890人,工勤人员52人;退休人员24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深入推进综合医改工作,完善医共体建设,继续强化基本公卫工作,做好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工作,确保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顺利通过;推进全县四类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办证顺利开展,完成全县从事危害因素接触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体检工作,完成应急食品安全、水质污染等检测指令性任务。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131,673.57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总计131,673.57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915.11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915.11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数10744.15万元,执行数为10744.15万元,泸县卫生健康局核定总编制2205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参公编制24名,事业编制2073名,工勤编制79名。在职人员总数1988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参公人员19人,事业人员1890人,工勤人员52人;退休人员249人。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本单位严格监督下,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正式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各项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通过银行系统转账的方式,每月按时发放,不克扣、拖欠聘用人员工资,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包括公用经费和其他运转类,预算数348.93万元,执行数为348.93万元。本部门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该经费的严格管理,在本部门严格监督下,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三公费用支出、机关运行项目推进等各项费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按规定流程、程序及时分配。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同时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情况等有待完善。
建立了财务岗位职责制度、出纳岗位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账务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采购。
(三)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等;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控制和消灭生物病媒传染病,保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改善和提供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实行基药零差价后,减轻了群众看病成本;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题;医疗收入得到稳步增长,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让更多人群享受到卫生改革实惠,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四)自评质量。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学习相关理论和经验教训,建章立制,对绩效管理对象、绩效指标、绩效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下属单位进行了项目自评,存档自评报告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财政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后,能更好的开展项目工作,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数据监测,最后项目结束后能进行数据分析总结。
(二)存在问题。
对项目预算不够精确,具体实施细节未进行全面细化分析。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比较困难。绩效指标体系建立难度较大。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制度,对财政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能进行绩效评价管理。
附表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泸县2021年医疗服务保障与能力提升
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提升全县医疗水平,达到国家全科医生覆盖标准,2021年泸县派出39名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派出1名全科医生参加骨干全科医生培训。分别以泸县人民医院、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泸县中医医院为培训基地,其中泸县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训11名,培训补助8.346万元,骨干全科医生培训1名,培训补助0.9万元;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训10名,培训补助7.587万元;泸县中医医院全科医生培训18名,培训补助13.657万元,补助共计30.49万元。
2. 对基层临床业务骨干和骨干乡村医生实施培训,提高泸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1年泸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021年骨干全科医生培训、基层临床业务骨干和骨干乡村医生培训。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2021年泸县39人参加全科医师培训,1人参加骨干全科医生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全县医疗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2021年完成16名临床业务骨干(其中三名在市上培训)和50名骨干乡村医生培训。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39人参加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1人参加了骨干全科医生培训。16名临床业务骨干(其中三名在市上培训)和50名骨干乡村医生均按照要求参加了线上理论培训、线下临床实践培训。
(二)项目效益情况
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以及实践操作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及时划拨到位,资金严格按照会计制度、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等要求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全科医师培训学员补助低,存在工学矛盾,学员积极性有待加强。
(三)相关建议。
加大对全科医师培训项目经费投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1:卫健系统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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