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
2022年度
泸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卫生计生政策调研,组织起草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干预、处置。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5、负责制定社区卫生计生、农村卫生计生、妇幼卫生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建、计划生育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监督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订我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
9、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县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卫生计生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大型医疗设备装备的管理。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工作。
11、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健全完善惩防制度,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6、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泸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25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5,170.9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39.9万元,增长24.04%。主要变动原因是债券资金增加、计划生育项目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3,75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54.97万元,占98.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占1.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5,17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55万元,占8.59%;项目支出13,868.39万元,占91.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70.9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39.9万元,增长24.0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债券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91.3万元,增长40.18%。主要变动原因是债券资金投入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78万元,占0.0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69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7万元,占0.31%;卫生健康支出14,854.40万元,占99.2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970.94,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2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5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110.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17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3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4.03万元、津贴补贴615.52万元、奖金9.98万元、绩效工资53.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生活补助4.76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1万元等。
公用经费32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9万元、印刷费25.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5.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租赁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9.84万元、劳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福利费15.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11.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专用材料费130.2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2.46万元,下降1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万元,占4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84万元,占56.7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医疗卫生工作检查、环保督察、乡村振兴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4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1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8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泸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53万元,比2021年减少687.18万元,下降67.9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疫情防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泸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病媒生物防制、空调采购、代下属单位:泸县兆雅中心卫生院采购空调;泸县中医医院采购信息安全设备;泸县玉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川南应急储备物资中心变压器;泸县人民医院采购打印纸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泸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计划生育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一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开支。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培训费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事业单位职工死亡抚恤。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红十字会的日常运行开支。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红十字会的管理事务基本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县级医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指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和计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指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安全工作日常支出。
36.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卫生健康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单位25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4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性卫生计生政策调研,组织起草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及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定我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对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制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预警、预测、干预、处置。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
5、负责制定社区卫生计生、农村卫生计生、妇幼卫生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依法对妇幼保建、计划生育服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
6、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含中医院等)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执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监督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制订我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
9、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县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卫生计生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大型医疗设备装备的管理。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以及相关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工作。
11、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2、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3、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健全完善惩防制度,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6、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人员概况
泸县卫生健康局核定总编制2205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参公编制24名,事业编制2073名,工勤编制79名。在职人员总数1988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参公人员19人,事业人员1890人,工勤人员52人;退休人员24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资金收入13,754.9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资金支出15,170.9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预决算编制: 严格按照预决算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做到基本信息及时更新,预决算编制准确,按质、按量、按时编制上报;绩效目标填报: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编制填报中尽量做到完整、合理、明确、量化,但还不够细化。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标准,规定程序,确保落实。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加强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3月前编制好当年财政预算并公开,6月对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梳理,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制度。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2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14,970.94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机关厉行节约。
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0元;2022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7.5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公务接待经费9.84元,比2021年缩减了20%。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按规定流程、程序及时分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同时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情况等有待完善。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等;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控制和消灭生物病媒传染病,保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改善和提供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实行基药零差价后,减轻了群众看病成本;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题;医疗收入得到稳步增长,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让更多人群享受到卫生改革实惠,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四)财务管理情况
机关建立了财务岗位职责制度、出纳岗位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账务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采购。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学习相关理论和经验教训,建章立制,对绩效管理对象、绩效指标、绩效评价方法及评价结果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下属单位进行了项目自评,存档自评报告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财政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后,能更好的开展项目工作,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数据监测,最后项目结束后能进行数据分析总结。
(二)存在问题
对项目预算不够精确,具体实施细节未进行全面细化分析。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比较困难。绩效指标体系建立难度较大。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制度,对财政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能进行绩效评价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卫健局本级(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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