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泸县委员会党校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2-01-20 16:30: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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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县委党校的主要职能是干部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县县委党校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参公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财务工作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下,在校常务副校长的直接指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财经手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和文化、业务水平,使我校财务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21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79万元,增长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12.81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5.79万元,增长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支出139.61万元、占65.6%,日常公用支出21.2万元、占9.96%,项目支出52万元、占24.44%。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60.81万元。人员支出139.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71万元,津贴补贴26.49万元、奖金2.94万元、绩效工资13.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6万元、住房公积金11.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万元、奖励金0.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2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6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福利费1.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52万元:

泸县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52万元,其中: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0万元、科研调研5万元、干部培训35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2万元,不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2万元,比上年预算23.76万元减少2.56万元、下降10.7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水电等费用,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4.5万元减少4.5万元,主要今年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泸县县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负责全县各级干部的理论教育并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并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全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服务。按时完成干部培训、基层宣讲、科研调研、党建目标考核等工作年度目标,逐步提高党校的办学培训质量和水平,使培训对象的党性大幅度提升,并提升社会公众对党校的认可度。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泸县县委党校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

泸县县委党校2022年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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