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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县委党校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委党校 发布时间:2021-03-20 15:00: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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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提出使用建议。

2.根据国家对机关公务员的要求,有计划地轮培训国家公务员。

3.负责全县各级干部的理论教育并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

4.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全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5.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围绕需要学习研讨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举办领导干部研讨班。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县党校是一级预算单位,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泸县党校核定总编制16名,其中参公编制10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泸县党校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7.0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26万元,增长7.4%。

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07.02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增加14.26万元,增长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其中:人员支出129.34万元、占62.47%,日常公用支出23.66万元、占11.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占0.01%,项目支出54万元、占26.08%。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党校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07.02万元。人员支出153.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9.74万元,津贴补贴36.43万元、绩效工资1.65万元、奖金2.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66万元,其中:办公费3.9万元、工会经费0.99万元、福利费1.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7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其中:独子费0.02万元。

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含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干部培训经费30.5万元、上争外引工作经费10万元、科研调研经费5万元,政府采购经费4.5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党校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2万元无增减变化。

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党校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党校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党校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02万元,比上年预算138.76万元增加14.26万元、增长10.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数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党校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泸县党校2021年末固定资产为63.9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7.55万元,图书档案3.5万元,家具用具22.89万元。

泸县党校无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

根据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理论宣传骨干。负责全县各级干部的理论教育并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并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全县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服务。按时完成干部培训、基层宣讲、科研调研、党建目标考核等工作年度目标,逐步提高党校的办学培训质量和水平,使培训对象的党性大幅度提升,并提升社会公众对党校的认可度。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预算公开附表(党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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