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石桥镇共有机构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9个(学校6个、机关事业3个)。
(三)2023年重点工作
(1)突出财源建设,着力做大收入总量;
(2)突出民生保障,着力推进共享发展;
(3)突出预算管理,着力提升工作绩效。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95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50万元,下降58.45%,下降原因主要为中小学等学校教师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于2022年独立核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9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9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83万元、占46.88%,日常公用支出410万元、占13.9%,项目支出1157万元、占39.2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950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50万元,下降58.45%,下降原因主要为中小学等学校教师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于2022年独立核算。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6万元、教育支出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8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95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50万元,下降58.45%,下降原因主要为中小学等学校教师工资、保险及公用经费于2022年独立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6万元,占45.63%;教育支出477万元,占16.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万元,占2.78%;卫生健康支出50万元,占1.69%;农林水支出840万元,占28.47%;住房保障支出55万元,占1.87%;其他支出100万元,占3.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室及相关群工团、党建、妇联等机构事务、人大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的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业年金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9. 教育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完善中小学教育设施等民生工程项目。
10. 农林水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4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生产,村干部工资及公用经费、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三农”支出。
11. 其他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单位的扶持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793万元。
人员支出13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5万元,津贴补贴195万元、绩效工资1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4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万元、住房公积金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5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410万元,其中:办公费170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28万元、电费30万元、差旅费69万元、维修(护)费58.22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9.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157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14.07万元减少2.2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11.45万元减少2.29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在公务活动中因公发生误餐情况,安排用餐。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为0万元。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0万元,比上年预算417万元减少7万元、下降1.68%,变动的主要原因为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日常项目。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比上年预算5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采购货物(如办公设备、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通过绩效目标管理,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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