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县级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一是对县直机关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答复;三是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负责县直机关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四是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五是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党章规定,对违反党纪的党员给予处分;六是了解和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七是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八是对县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县委报告;九是对县直机关纪工委、县直机关工会工委、县直机关团工委和县直机关妇工委进行督促指导;十是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泸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6名,本年无变化。
(三)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作表率、争一流”工作目标,坚持守正创新和问题导向,以深化“建设五个机关、争做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为总抓手,全域开展“党建品牌行动”,探索实施“双晋工程”,认真落实“三级五岗”责任,全面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提质增效,为“突破八百亿、跻身百强县”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机关工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76.85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18万元,增长38.52%,增长原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了1个。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7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85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6.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7.9万元、占66.67%,日常公用支出10.95万元、占6.2%,项目支出48万元、占27.1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76.85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18万元,增长38.52%,增长原因主要因为人员增加了1个。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76.85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18万元,增长38.52%,增长原因主要因为人员增加了1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65万元,占8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9万元,占7.57%;卫生健康支出4.76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10.04万元,占5.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基础绩效等。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公文写作、举办积极分子和党务干部培训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工委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28.85万元。
人员支出11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81万元,津贴补贴18.19万元、绩效工资32.4万元、奖金2.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万元、住房公积金10.0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62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10.94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0.62万元、福利费0.92万元、基层党组织活动费1.3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工委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2万元、其他运转支出46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预算2万元一样,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机关工委调研指导工作等。
机关工委无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工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4万元,比上年预算9.33万元增加1.61万元、增长17.26%,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工委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2万元想等,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柜子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作表率、争一流”工作目标,坚持守正创新和问题导向,以深化“建设五个机关、争做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为总抓手,全域开展“党建品牌行动”,探索实施“双晋工程”,认真落实“三级五岗”责任,全面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提质增效,为“突破八百亿、跻身百强县”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泸县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