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研究、保密、档案、机构编制、群团、内部审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文化旅游、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残疾人等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粮食物资、统计等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8)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综合治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
镇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办事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设置,相关工作由有关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二)机构设置
得胜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学校5个、机关事业1个)。
(三)2023年重点工作
大水坝美丽乡村建设;桐乐村、上顶山村灾后聚居点附属工程建设;产业园区和工业园区及附属设施建设。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7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0万元,增长0.8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调资。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2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97.87万元、占65%,日常公用支出1222.13万元、占17%,项目支出1330万元、占1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250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万元,增长0.83%,增长原因主要为调资。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万元、教育支出40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0万元、农林水支出94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25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万元,增长0.83%,增长原因主要为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万元,占8.8%;教育支出4010万元,占5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170万元,占2.3%;节能环保支出470万元,占6.5%;城乡社区支出310万元,占4.3%;农林水支出940万元,占13%;交通运输支出40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240万元,占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0.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社会治理等支出。
教育支出4010.00万元,主要用于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社区教育等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文物保护、乡村文化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困难群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巩固提升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7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0.00万元)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470.00万元,主要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企业污染治理、扶持企业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镇级河、塘、水库流域污染防治等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场镇垃圾运转、城乡环境治理、“村村通”等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940.00万元,用于保障村社区干部、村小组干部人员经费、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100.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检疫、农产品安全(含畜产品安全)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40.00万元,用于保障政府行政、事业人员、教育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公路维护、道路管护等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5920万元。
人员支出4697.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53.17万元,津贴补贴1307.2万元、奖金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4.5万元、住房公积金2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绩效工资9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22.13万元,其中:办公费773万元、印刷费270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13.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53万元、会议费7.5万元、培训费14.3万元、公务接待费8.06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奖励金0.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33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2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77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大型修缮44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8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16.82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等。
(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0万元,比上年预算620万元增加20万元、增长3.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140万元,比上年预算150万元减少10万元、下降6.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必要物资,灾后重建相关项目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全面完成灾后重建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等,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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