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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奇峰镇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奇峰镇 发布时间:2022-12-20 09:00:49 【字体:

泸县奇峰镇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服务。

2.负责辖镇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制订和实施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负责城乡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组织培育及宏观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市场监管,维护和市场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对辖区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和监测。

4.负责组织实施城镇化建设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环卫绿化、村容整洁、爱国卫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5.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居民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农业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劳动就业保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优抚救济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协调和公共服务。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征兵、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8.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情况

奇峰镇下属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政府内设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纳入奇峰镇2023年度部门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2.奇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3.奇峰镇奇峰学校

4.奇峰镇中心幼儿园

5.奇峰镇曹市杨娣学校

6.奇峰镇宝藏学校

(三)人员情况

2023年我镇在职人数为299人,与上年相比减少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事业编制260人,与上年相比减少9人。

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196.3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4296.36万元,预计各项专项补助收入1300万元。较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总8184万元基本持平

2023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8196.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69.7万元、占48.43%,日常公用支出765.3万元、占9.34%,项目支出3461.36万元、占42.2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96.36万元,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4万元,增加12.36万元,增长0.15%具体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14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9.27%,主要用于政府机构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

2、普通教育支出 4050.3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9.42%,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学前教育、社区教育经费等民生工程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2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敬老、民族宗教、征兵、双拥、优抚救济及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项目。

4卫生健康支出240.1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9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项目。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0.8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社区公共设施等项目。

6、农林水事务支出1394.84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7.02%,主要用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现代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渠道维修维护等项目。

7、节能环保支出320.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河道保洁、污水处理、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扫黑除恶、禁毒防邪、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

9、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支出10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道路维护保养、防洪防汛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等项目。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0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11、住房保障支出299.29万元. 占财政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周转房建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1.2万元、津贴补贴736.84万元、奖金11万元、绩效工资6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0.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4.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万元、住房公积金299.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万元。

公用经费7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8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62万元、差旅费42万元、维修费68万元,会议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3.12万元、工会经费74.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其他交通费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我镇“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94万元,较202216.99万元减少了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12万元,较202213.16万元减少了0.0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执行公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较20223.83万元预算数减少0.0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奇峰镇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奇峰镇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奇峰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支出115.83万元,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镇预算全年政府采购134万元,比上年预算155万元减少增加2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垃圾清运服务和通用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预计占有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将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对参与实施与管理的相关办所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此保证重点项目预算的顺利实现。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将对2023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且自评打分,一是做好项目科学预算编制,二是做好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与预算管理之间管理相结合。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泸县奇峰镇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泸县奇峰镇2023年部门预算

 

2023年泸县奇峰镇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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