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5 11:10:56 【字体: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

泸县人民代表大会设泸县人大经济委、监司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城环资委、农委6个专门委员会;泸县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研究室、人代工、预算工委4个综合办事机构,其中办公室下设纪委派驻纪检监察书记、机关党委。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行政单位,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泸县人大代表服务中心。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在永葆政治本色上秉持人大定力。二是聚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本质要求,坚持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交出人大答卷。三是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鲜明主题,坚持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人大担当。四是聚焦人大代表这一基础主体,坚持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展现人大风采。五是聚焦全面建设“四个机关”这一职责定位,坚持在自身建设上提升人大形象。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22.4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846.86增加275.55万元,增长32.53%,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12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41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122.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0.91万元、占72.24%,日常公用支出92.89万元、占8.27%,项目支出218.60万元、占19.4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2.41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5.55万元,增长32.53%,增长(下降)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2.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22.41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6.86万元,增长32.53%,增长(下降)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38万元,占8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8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66.03万元,占5.88%;卫生健康支出34.53万元,占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98.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6.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22.41万元。

人员支出810.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5.36万元、津贴补贴291.52万元、奖金15.12万元、绩效工资39.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3万元、住房公积金66.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09万元、生活补助0.54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92.89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20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4.11万元、福利费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1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7万元、会议费88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00万元、退休干部支部活动及重大节日慰问9.6万元、上争外引工作4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30万元减少6万元,增下降20%,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6万元。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外地人大等其他单位来泸县考察调研。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17万元,比上年预算18万元增加(减少)1万元、减少5.55%,主要用于厉行节俭、压缩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我单位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认真履职,为实现“五个泸县”做出了应有贡献。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