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县交通运输局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全县交通建设;承担道路、港口、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拟订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
(二)机构设置
泸县交通运输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三)2023年重点工作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全面推进铁路建设,完成渝昆高铁轨道铺设,泸州东站站房主体完工;完成隆黄铁路正线路基、桥梁80%,完成白云隧道建设。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网,协助完成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招商工作,江津经泸州至宜宾高速公路设计前期工作,开工建设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提档升级国省干线公路,完成S437玉蟾街道至福集和毗卢至治安段建设、S438兆雅至太伏段大修,加快推进S226泸县天兴至云锦(泸东大道),积极开展神仙桥码头疏港路、S213海潮至胡市、S544海潮至潮河、S438太伏至郭坟山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启动G321玉蟾街道至嘉明段开工。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环线公路、“东岳”环线公路、方洞泸荣高速路连接线至大坝庄园公路、玉龙湖环湖公路等美丽乡村路,谋划福石路、海红路、泸永高速玉龙湖互通至立石等美丽乡村路,争取纳入上级交通项目规划库,逐步开工建设。完成6座病危桥加固或改建,陆续开展农村公路桥梁检测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病危桥纳入上级病危桥项目库,争取建设计划。
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切实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出行服务,推进城际出行便捷化,持续跟进泸县二级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和谋划泸州东站三级客运枢纽站建设;推进城市出行智能化,推广定制客运等个性化服务,提升新能源车辆占比例,大力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完成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和四川省“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验收工作,积极推动四川省“交商邮”融合发展试点,力争示范创建取得更大成效。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03.57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413.11万元增加490.46万元,同比上升20.32%;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903.57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413.11万元增加490.46万元,同比上升20.32%,上升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三)支出预算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254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8.88万元,公用经费401.29万元(含其他运转经费239.08万元)。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36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15万元,3G视频监控流量费、租赁费160万元,小修及水毁修复经费80万元,消除客渡安全隐患经费(船员工资补助)34万元,农村道路安全管理经费7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903.57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0.46万元,增长20.32%,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3.5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00.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903.57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0.46万元,增长20.32%,增长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08万元,占6.75%;卫生健康支出75.39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131.88万元,占4.54%;交通运输支出2500.22万元,占86.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万元2500.22,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运转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5.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230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8.88万元,公用经费162.21万元。
人员支出2138.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8.43万元,津贴补贴283.01万元、绩效工资399.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5.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87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162.21万元,其中:办公费18.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13.5万元、维修(护)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02.48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各级单位和部门来我局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所需必要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比均为0万元。
泸县交通运输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货车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21万元,比上年预算164.16万元减少1.95万元、下降1.19%,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在编人员调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15万元一致,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泸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泸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3年,要努力做到“五个抓好”:抓好党建引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抓好项目支撑。要加快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港航等现有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形象进度和投资进度,统筹解决资金、政策、土地等卡脖子问题。全力谋划好新的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做好项目储备。抓好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运管工作,尤其是危化品运输、群众出行、信用评价应用等方面,切实维护行业稳定,规范市场运行;要用活政策,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忧纾困。抓好素质提升。坚持理论学习和素质学习“双提升”,培养“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加强宣传,主动发声、善于发声,提高交通运输工作社会满意度。抓好底线思维。守住廉洁从政、安全生产、行业稳定“三条底线”,知敬畏、存戒惧,讲原则,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级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主线,围绕快捷交通、智慧交通、安全交通、人文交通、和谐交通的目标,着力构建大交通格局,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