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说 明
目 录
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3
(一)主要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三)2023年重点工作…………………………………………………3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5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6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9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9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1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一)机关运行经费…………………………………………………10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1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1
(四)预算绩效情况…………………………………………………11
十、名词解释…………………………………………………………11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4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单位,内设
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
(三)2023年重点工作
1.全力以赴迎接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检查。由泸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署,各镇(街道)、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县财政提供资金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站位,凝聚共识,积极营造双拥浓厚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活动,团结协作,全力以赴,确保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迎检成功。
2.全面完成泸县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泸县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基础建设部分已竣工,展示陈列部分业已进入财评阶段,待财评报告结束,立即进入政府采购及招标环节,2023年清明节前将全面完成烈士陵园提质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全力保障2023年清明节烈士祭扫活动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顺利开展,并为常态化开展烈士纪念工作做好准备。
3.启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规划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65号)精神,2023年将启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规划工作,我局已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请示协调规划档案室建设场地,前期基础设施建设预计需要资金200万元。2024年底,将全面建成规范化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室,完成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
4.多举措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困难退役军人、烈士烈属常态化联系走访工作,明确联系对象,建立县、镇、村三级常态化联系走访机制,落实联系领导、联系人员,建立联系和服务台账,积极开展日常服务工作;二是做好“八一”建军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三是对困难退役军人、下岗志愿兵等实施医疗帮扶、生活帮扶、教育帮扶、住房帮扶和其他帮扶,充分发挥关爱帮扶基金作用,切实为困难退役军人解难题、办实事。
5.持续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以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支撑,探索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新模式,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和实用性。探索成立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促进会,多方式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多举措为退役军人拓展就业渠道,积极培育扶持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92.0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5.64万元,增长9.2%,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人员增加;其次是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对象享受待遇标准调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9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04万元,占100%。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92.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2.26万元、占20.26%,日常公用支出25.78万元、占1.73%,项目支出1164万元、占78.0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492.04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5.64万元,增长9.2%,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对象享受待遇标准调标。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2.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492.04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5.64万元,增长9.2%,增长原因主要是机关人员增加;其次是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等对象享受待遇标准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03万元,占97.39%;卫生健康支出12.61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26.39万元,占1.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19万元,主要用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日常管理。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伤残人员定期抚恤金,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参战涉核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和医疗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14万元,主要用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慰问边防官兵家庭、驻泸部队和残疾军人,以及双拥模范奖励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70万元,主要用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事业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的基本运转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3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0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发放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328.04万元。
人员支出302.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1.34万元,津贴补贴69.93万元、奖金3.54万元、绩效工资65.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住房公积金26.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0.012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25.78万元,其中: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7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工会缴费1.63万元、福利费2.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164.00万元。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1164.00万元,其中:抚恤1030.00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500.00万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30.0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500.00万元;退役安置(军人转业干部安置)103.00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31.0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00万元、拥军优属5.00万元、事业运行15.00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2.40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20%,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压减要求,控制公务接待人次。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1.92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0.48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内各县区相关单位来泸县联系工作。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78万元,比上年预算23.40万元增加2.38万元、增加10.17%,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5.00万元,比上年预算10.00万元减少5.00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电脑、档案柜、碎纸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求,认真践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理念,聚焦退役军人关切问题,聚焦特困退役军人群体,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营造拥军优属氛围,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支出(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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