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中共泸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承担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和上级巡视巡察联络等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拟定巡察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年度工作综合报告,承担文电、会务、印章、档案管理及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巡察机构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巡察办人事党务、财务后勤等工作。配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负责巡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等工作。
(2)巡察联络股:负责县委巡察组工作的协调联络;开展巡察工作调研,汇总分析巡察工作情况,起草相关制度规定;承办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文稿、政策咨询和意见答复;负责问题线索管理、信访举报件移送;负责巡察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组织巡察工作业务培训;督办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
(3)承担县委巡察工作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巡视巡察信息系统运用及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为县委巡察组巡察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和业务指导;负责巡察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巡察期间保障服务等工作。
(三)2023年重点工作
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常规巡察、交叉联动巡察、专项巡察等。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巡察办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03.25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6.72万元,增长35.12%,增长原因主要为新增设信息服务中心,新增人员4人,新进公务员2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0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03.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6.76万元、占68.90%,日常公用支出62.49万元、占12.42%,项目支出94万元、占18.6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03.25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6.72万元,增长35.12%,增长原因主要为新增设信息服务中心,新增人员4人,新进公务员2人。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总体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03.25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6.72万元,增长35.12%,增长原因主要为新增设信息服务中心,新增人员4人,新进公务员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47万元,占8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1万元,占7.85%;卫生健康支出13.64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29.63万元,占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26.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办公等费用。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巡察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409.25万元。
人员支出346.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5.71万元,津贴补贴133.65万元、绩效工资25.26万元、奖金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29.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日常公用支出62.49万元,其中:办公费18.8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7.6万元、差旅费21万元、租赁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工会福利费1.71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94万元
1. 县委巡察办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2万元、巡察业务经费92万元。
2.县委巡察办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2万元、巡察业务经费92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比上年预算4.8万元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巡察办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委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49万元,比上年预算58.58万元增加3.91万元、增长6.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设信息服务中心,新增人员4人,新进公务员2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2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安排采购空调、碎纸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与上年一样,2023年县委巡察办无公务用车,也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全面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和第五轮常规巡察、交叉联动巡察、各项专项巡察、各类机动巡察等任务,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总体目标,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动摇,认真谋划,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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