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2/27 12:33:21

2021年度泸县海潮镇部门决算

来源:海潮镇 发布时间:2022-12-29 10:44:38 【字体:

2021年度

泸县海潮镇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22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党政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镇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研究、保密、档案、机构编制、群团、内部审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文化旅游、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残疾人等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粮食物资、统计等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镇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办事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确保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设置,相关工作由有关党政综合办事机构承担。

2.事业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

整合泸县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统一设置泸县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海潮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职责: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综合治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机、水利、畜牧兽医等相关服务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设置7个,具体设置如下:

1)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党务、综合治理、便民服务、公共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社区工作等事务性工作。

2)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等事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事务性工作。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村镇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事务性工作,农业、农机等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

6)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承担畜牧兽医等事务性工作。

7)水利服务中心。承担水利技术推广、防汛抗旱等水务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镇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省级美丽宜居乡村2个、市级三星级健康村1个,荣获县级“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市级“泸州最美乡镇”等多项荣誉称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紧密结合,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战疫情、保稳定、促发展,全镇上下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向好,“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全镇经济发展稳步提升,民生事业不断进步,社会治理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社会保障提质扩面,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全面提高。

    二、构设置

海潮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4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即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海潮学校、高寨学校、海潮镇中心幼儿园。

    泸县海潮镇现有人员(包括行政人员和事业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含乡镇学校)233人,在职23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368.7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6.36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拆迁基金预算收入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36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6.66万元,占87.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2.04万元,占12.52%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36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6.14万元,占69.22%;项目支出1652.56万元,占30.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68.7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6.36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拆迁基金预算收入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4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5.88万元,下降5.55%主要变动原因是经济形势下行,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6.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4.67万元,占16.28%;教育支出(类)2349.18万元,占5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45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98万元,占8.15%;卫生健康(类)支出269.74万元,占5.74%;节能环保(类)支出50万元,占1.06%;城乡社区(类)支出692.04万元,占14.73%;农林水(类)支出616.63万元,占13.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9万元,占0.32%;住房保障(类)支出197.11万元,占4.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万元,占0.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9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74.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0.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70.21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880.62万元,完成预算10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129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4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1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7.7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39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12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22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大气(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6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5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6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4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数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9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0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万元,占5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45.45%,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出行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森林防火、环保、河长制治理、疫情防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16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万元,主要内容包括各级领导到镇指导工作,镇与镇之间交叉交流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0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672.0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海潮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42万元,比2020年减少37.43万元,下降18.36%。主要原因是经济形势下行,相应压减一般性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海潮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6.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设备、公路加宽改建工程场镇垃圾清运服务、车辆保险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海潮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场镇垃圾清运,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海潮镇场镇及农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镇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自评结果完成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海潮镇场镇及农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镇实施的项目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和巩固了场镇和农村环境卫生,提高了服务质量。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海潮镇场镇及农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海潮镇场镇及农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87.6%。按照<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县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泸县财综〔20215 )文件精神,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规范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采购程序,从原来的直接支付工人工资转变为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切实提高场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便于建立完善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强和巩固海潮镇场镇环境卫生,改善镇容镇貌。

 发现的主要问题1、未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2、未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3、项目资金拨付存在滞后性4、垃圾堆放不规范,数量多,运输车数量有限,清运不及时,导致勾臂箱周围腐臭味严重。

下一步改进措施:1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员要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和流程的学习,熟练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避免部分工作推进滞后2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3、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拨付,每季度终了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4、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并制定村民公约,号召广大村民爱护乡村环境卫生,将生活垃圾投放进垃圾箱内,便于清理,违者应接受一定的处罚;增加运输频次,及时对镇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加强监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单位

泸县海潮镇人民政府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

执行数:

43.8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中-财政拨款:

43.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和巩固海潮镇场镇环境卫生,提高场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管理和考核机制。

加强和巩固海潮镇场镇环境卫生,提高场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管理和考核机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勾背箱清运

76个

76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坑处理

58个

58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库清理

3个

3个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场镇卫生清洁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垃圾清运频次

每天至少1次

每天至少1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镇域内群众满意度

≥95%

≥95%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海潮镇2021年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海潮镇场镇及农村垃圾清运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海潮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  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其他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指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公路养护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海潮镇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  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海潮镇现有行政机构1个,即海潮镇人民政府,镇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即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所事业机构4个,即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海潮学校、高寨学校、海潮镇中心幼儿园。

   (二)机构职能

    1、行政机构主要职责

   (1)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政策研究、保密、档案机构编制、群团、内部审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文化旅游、人民武装、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残疾人等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粮食物资、统计等工作。

   (6)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等工作。

   (7)财政所。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2、事业机构主要职责

   (1)海潮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农民工服务、综合治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社会保障、村镇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机、水利、畜牧兽医等相关服务工作

   (2)海潮学校、高寨学校、海潮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辖区内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思想品德教育、人身安全管理,食宿管理,校域内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及其他上级部门安排的事项。

   (三)人员概况

海潮镇人民政府核定总编制224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00名。在职人员总数233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行政工勤2名,事业人员197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总收入为53,686,993.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66,609.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20,384.00元。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收入7,646,700.00元,占总收入的14.24%;教育经费收入23,491,800.00元,占总收入的43.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经费收入224,509.62元,占总收入的0.42%;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收入3,829,800.00元,占总收入的7.13%;卫生健康经费收入2,697,400.00元,占总收入的5.02%;节能环保经费收入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3%;城乡社区经费收入6,920,384.00元,占总收入的12.89%;农林水经费收入6,166,300.00元,占总收入的11.49%;交通运输经费收入149,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8%;住房保障经费收入1,971,100.00元,占总收入的3.6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经费收入9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7%。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总支出53,686,993.62元,其中:基本费支出为37,161,432.00元,项目支出16,525,561.62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646,079.00元,占总支出的58.95%;商品和服务支出6,595,470.62元,占总支出的12.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04,198.24元,占总支出的9.88%;资本性支出10,141,245.76元,占总支出的18.89%。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镇预算按期编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完成部门预算公开工作。2021年部门决算已于2022年1月在县财政局集中完成编制并提交审核,2021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收入支出相比年初预算增加1,166,993.62元,增长2.22%,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民生保障相关支出。

全年收支品迭,2021年部门收、支保持平衡。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1年我镇机关运转情况总体较好,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区别轻重缓急、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放在首要位置,从预算安排到资金拨付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确保民生工程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五保供养支出、低保金支出、离退休人员经费等优先足额发放,保障了社会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确保了政权建设和农业、教育、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机关厉行节约。

2021年我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置及运行费用960,000.00元,相比2020年减少4,000.00元,下降4%;公务接待费86,000.00元,相比2020年减少4,000.00元,下降4.44%。

    2. 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根据审批单位下达的指标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业务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施工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足额付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制度相关规定,根据项目支出预算和工程进度,办理资金支付相关事宜。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镇实施的项目主要涉及公路建设、场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等,几个项目归属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环保方面,场镇垃圾清运改善了镇域内环境卫生,提高了场镇卫生服务质量,公路建成之后亦能极大地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沿线区域经济发展,基本达到预期社会效益目标。

(四)财务管理情况

定期更新财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最新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流程;我镇财政所已按期完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并归档,对账务处理存在问题的报经审批后及时进行调整;政府采购方面,2021年我镇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322,649.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3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62,351.7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987.63元,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履行。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4月我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自评,对2021年各项预算安排支出是否合理,各项工作实施进度是否缓慢,各项工作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指标、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情况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各相关业务部门,作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的必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镇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自评结果完成良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二)存在问题

1、缺乏对绩效管理的系统性认识,绩效管理程序不精准,落实存在偏差,未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滞后。

2、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滞后性,信息更新不及时。

3、项目资金支付存在滞后。

(三)改进建议

1、建立完整绩效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循环的有效运行。

2、提高资产管理执行效率。

3、合理安排资金支付,预算平台内资金严格专款专用,按照实施进度及时付款。

 

 

附件2

海潮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预算资金50万元,由镇政府自筹,该项目资金已列入2021年镇级财政预算,并通过镇党委、镇政府、镇人大主席团批准。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加强和巩固海潮镇场镇环境卫生,提高场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管理和考核机制,按照项目管理规范,对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实施政府采购,该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含:1全镇7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垃圾转运至镇内3个垃圾处理站(76个勾臂箱、58个垃圾坑);23个垃圾处理站垃圾转运至泸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拟于相关备案程序完善后一个月内完成实施。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计划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由镇政府自筹,已列入镇级财政预算,依据镇内企业税收留存镇财力进行资金安排,相关经费已由县级财政划拨至镇平台账户。

2.资金使用。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价为43.8万元,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91日,合同期为一年,按照合同约定,每季度支付服务费,截至目前已支付20219月至20222月服务费合计21.9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具体经办,按照工程服务合同及发票、验收资料等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填写对应单据交由财政所进行资金支付,财政所会计人员设置专门账目对该项目资金进行核算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负责项目需求分析、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了预算编制及备案,委托四川中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按要求编制需求论证,制定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进行资格预审,最后开标评标,发布结果公告,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最终本项目由泸州宜森环境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泸县分公司成为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员已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合同公告与备案。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服务项目每月需完成内容:1全镇7个行政村1个社区的垃圾转运至镇内3个垃圾处理站(76个勾臂箱、58个垃圾坑);23个垃圾处理站垃圾转运至泸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3、负责垃圾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垃圾库正常运作;4、垃圾转运全过程做到密闭运输、无任何抛洒、滴漏;5、全镇范围内所有垃圾坑、勾臂箱、垃圾存放点的垃圾存储量达到三分之二时必须清运一次;6、符合清运标准及规范。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按照<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县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泸县财综〔20215 )

文件精神,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规范海潮镇生活垃圾清运采购程序,从原来的直接支付工人工资转变为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切实提高场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便于建立完善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强和巩固海潮镇场镇环境卫生,改善镇容镇貌。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

2、未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

3、项目资金拨付存在滞后性。

4、垃圾堆放不规范,数量多,运输车数量有限,清运不及时,导致勾臂箱周围腐臭味严重。

(三)相关建议。

1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员要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和流程的学习,熟练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避免部分工作推进滞后。

2及时在采购系统进行项目验收录入和打印结算报告。

3、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拨付,每季度终了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拨付。

4、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并制定村民公约,号召广大村民爱护乡村环境卫生,将生活垃圾投放进垃圾箱内,便于清理,违者应接受一定的处罚;增加运输频次,及时对镇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加强监管。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海潮镇(1).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